女屠宰场老板因经营水牛和奶牛盗窃团伙被判入狱
(Baonghean.vn)——受一名女屠宰场老板邀请“带货”,Nhat答应了,并带着同伙偷窃水牛和奶牛。在3个月内,被告人犯下8起盗窃水牛和奶牛的案件,侵吞了巨额资金。
4月21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人进行刑事上诉审理,被告人为:阮水黎(1991年生),居住于桂丰县金山镇;卢文日(1990年生)、卢文秋(1997年生)、卢文辉(1990年生),均居住于桂州县周胜乡;被告人阮登山(1982年生),居住于桂丰县芒诺乡,其涉嫌“盗窃财产”罪。
案卷显示,阮水黎(Nguyen Thuy Le)是一家屠宰场的老板。2020年7月初,阮一(Nhat)和阮秋(Thu)来买肉时,黎说:“你去把货给我拿来,我全买下来。” 阮一问:“军队的货是什么?” 黎回答说:“偷来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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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水黎(Nguyen Thuy Le)积极劝诱他人参与偷盗水牛和奶牛。照片:陈武(Tran Vu) |
Nhat 同意了,并邀请 Son、Thu、Huy 参与许多案件。偷牛位于 Quy Chau 和 Que Phong 地区。
具体来说,2020年7月底的一天,Le打电话给Nhat,让他“找货”。Nhat邀请Huy一起去。两人骑摩托车来到Chau Hanh公社,看到一头水牛躺在路上。两人走近水牛,用绳子套住它的鼻子,把它牵进路边的灌木丛里,以免被发现。
随后,Nhat打电话告知了地点,以便Le雇一名卡车司机来接他。Le宰杀了这头公水牛,并在市场上以约130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Le向Nhat支付了800万越南盾。
利用上述手段,从2020年7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共盗窃8起水牛、奶牛9头,涉案财物价值共计1.73亿越南盾。
2020年10月24日,罗文一向警方自首。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阮水黎、罗文日有期徒刑6年;阮丹山有期徒刑5年;罗文辉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罗文秋有期徒刑4年。
随后,被告人提出上诉,其中,被告人黎某提出上诉,请求缓刑,其余被告人提出上诉,请求减轻处罚。
在上诉法院,被告人黎某承认因贪婪而犯罪。其他被告人交代,他们处境艰难,被人诱导偷窃水牛和奶牛卖给黎某。
合议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利用业主物业管理漏洞,私自侵占他人财产,违反法律规定,引起人民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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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本案中,被告人乐某是积极劝说、引诱他人参与偷盗水牛、奶牛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但也需要考虑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害人请求减刑、对被害人进行部分补偿等减轻处罚情节。
因此,二审法院支持被告人的上诉,改变一审判决,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判处被告人阮水黎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罗文一有期徒刑3年6个月,阮丹山有期徒刑3年,罗文辉有期徒刑2年3个月,被告人罗文秋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须共同赔偿被害人损失(从已赔偿金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