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全面战略合作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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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就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一、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阮晋勇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10月13日至15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与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举行会谈,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张晋创和国会主席阮生雄。双方在真诚友好、相互理解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以及当前国际地区形势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回顾并高度评价越中关系发展,重申将按照两国高层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在“友好邻邦、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指导下,发展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下,双方应加强战略沟通,深化实质性合作,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协调配合,推动两国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这符合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三、双方高度评价两国高层交往的重要和不可替代作用,同意继续保持高层交往和互访,从战略高度把握新时期两国关系发展方向。同时,通过多边场合会晤等多种形式促进高层交往,用好高层领导人热线,深入探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

四、双方同意继续用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机制,全面推进各领域互利合作;有效落实《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有效利用两国外交、国防、经贸、公安、安全、新闻等领域以及两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会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办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预防犯罪合作会议、经贸合作委员会会议、两党理论研讨会;有效开展年度外交磋商、国防安全磋商、广泛开展党和国家干部培训等工作;用好国防部直拨电话,加强新闻舆论引导……,为增进双方互信、保持双边关系稳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五、双方认为,越中互为邻国和重要伙伴,两国均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双方同意立足两国共同需求和利益,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重点加强以下领域合作:

(一)关于土地合作

(一)双方同意抓紧落实《2012-2016年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及重点合作项目清单;成立两国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规划和指导具体项目实施;尽快就谅山-河内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筹措达成一致,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双方将积极推进芒街-下龙高速公路项目,中方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该项目建设,并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资金支持。

两国相关部门将加紧工作,尽快启动老街—河内—海防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双方同意切实落实《关于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积极研究商签《中越边境贸易协定》(修订版),为促进两国边境地区合作与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二)双方同意加强经贸政策协调,有效落实《关于农产品贸易领域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关于一国在另一国开设贸易促进机构的协议》,在确保贸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力争提前实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亿美元的目标。

中方鼓励中国企业扩大进口越南优势商品,支持中国企业赴越投资兴业,愿为越南企业拓展中国市场创造更多便利条件。越方将为龙江工业园区和安阳工业园区早日建成提供便利和支持。双方将加快推进建设,推动越中友谊宫项目早日竣工。

(三)双方同意深化农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等领域合作。

(四)双方同意继续发挥两国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作用,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举行两国边界联合管理委员会首次会议,推动开放和升级改造一批陆地边界口岸,早日正式开放黄毛—同忠国家边界口岸;推动《关于保护和开发板约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合作协定》谈判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早日启动新一轮谈判并达成《关于北仑河口地区船舶自由通行协定》协议,早日完成北仑2号公路桥、达龙—水口2号公路桥等跨境桥梁建设,为两国边境地区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地方特别是省区、边境自治区之间的合作;发挥两国地方有关合作机制作用。

b. 关于货币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金融领域合作,积极便利和鼓励双方金融机构为双边贸易投资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在两国央行2003年签署的《边境贸易本币双边支付协定》基础上,继续研究扩大本币支付范围,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双方决定成立两国货币合作工作组,增强双方防范金融货币风险的能力,维护两国及地区稳定与经济发展。加强多边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东亚地区金融货币合作。

(三)关于海上合作

双方同意遵循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根本性和长远解决方案,积极研究不影响双方立场和政策的过渡性解决方案,包括积极研究讨论共同发展合作问题。本着此精神,双方同意在中越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框架内成立工作组,探讨海上共同发展合作问题。

双方同意加强对现有谈判磋商机制的指导,加大北部湾以外海域工作组和海上低敏感区合作专家级工作组的工作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北部湾以外海域划界谈判,积极推进北部湾以外海域共同发展合作,并于今年启动北部湾以外海域联合调查,落实北部湾以外海域工作组谈判任务。

加快实施“北部湾海洋与岛屿环境管理合作研究”、“红河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全新世沉积物比较研究”等海上低敏感区合作项目,持续推进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海上搜救、灾害防治、海上交通衔接等领域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用好两国外交部管控海上分歧热线、两国农业部应对海上渔业生产突发事件热线,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继续积极交流,寻求有效措施管控分歧,维护越中关系大局和东海和平稳定。

六、双方同意办好第二届越中青年联欢节、越中青年友好见面会、越中人民节等活动,培养一代又一代越中友好事业的接班人。双方同意在越南设立孔子学院,并加快推进两国互设文化中心,切实加强越中友好宣传,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七、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越南不会与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越方上述立场表示欢迎。

八、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论坛、亚欧合作论坛、东盟地区论坛、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等多边论坛上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

双方高度评价东盟—中国关系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一致同意以东盟—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增进战略互信。越方欢迎中方倡议签署《中国—东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升级东盟—中国自贸区、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东盟与中国的广泛合作对促进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相互尊重和信任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双方一致同意,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增进信任,促进合作,在切实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精神和原则的基础上,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共同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努力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

九、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关于互设贸易促进机构的协议》、《关于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关于成立联合工作组支持中国企业在越实施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修建塔龙—水口2号公路桥的协议》及其议定书、《北部湾海洋和岛屿环境管理合作研究项目》、《红河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全新世沉积物比较研究项目》、《关于在河内大学设立孔子学院的协议》等多项经济合作文件。

十、双方对李克强总理访越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和各领域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 vov.vn-LT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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