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南与新西兰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值此新西兰总理克里斯托弗·卢克森先生于2025年2月25日至28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之际,我们谨介绍关于将越南与新西兰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1.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范明政的邀请,新西兰总理克里斯托弗·卢克松于2025年2月25日至28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克里斯托弗·卢克松总理与范明政总理举行会谈,拜会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越南国家主席梁强和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
2.自1975年建立外交关系并于2020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越南与新西兰一直对地区稳定与繁荣抱有共同愿景。近年来,两国关系发展强劲,在双边、次区域、区域和多边框架内,越南与新西兰的密切合作关系不断加强。
3.基于良好关系、共同利益和相互信任,两国总理同意在两国建交50周年之际,正式将双边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一年,双方将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提出具体倡议,重点加强五大合作支柱,包括:(一)政治合作;(二)防务、安全及海上合作;(三)经贸投资;(四)应对气候变化及科技合作;(五)教育与人文交流。
4.两国总理还回顾了当前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取得的重要成果,涵盖政治合作、国防安全、贸易投资、经济互联互通和多边合作等所有领域。双方一致认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目标是加强越南与新西兰现有的合作框架,为两国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

一、加强政治关系
5.自2020年以来,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双方通过党、政府和国会渠道定期举行高层交往,特别是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加强政治合作。越南和新西兰同意在尊重国际法、平等、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两国高层领导、部长和高级官员在双边、地区和多边论坛上的交流。双方将通过政府和议会渠道加强在多边、次区域和地区问题上的合作。
6.双方重申致力于东盟的中心地位,并重申东盟在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中的核心作用——一个建立在东盟主导机制基础上的开放、透明、包容和基于规则的架构,保护所有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7.值此东盟-新西兰建立对话关系50周年之际,双方重申致力于加强东盟-新西兰关系。双方期待在2025年10月举行的东盟-新西兰纪念峰会及相关活动中纪念这一重要里程碑。新西兰欢迎越南担任东盟-新西兰对话关系协调国。越南欢迎新西兰有意在2025年前与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8.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越南外交部与新西兰外交贸易部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推动两国研究机构之间就战略问题进行定期交流,加强二轨外交合作。

二、深化防务、安全和海上合作
9.近年来,双方通过高层防务互访、战略对话、教育培训、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能力建设、情报交流、海军合作以及加强在东盟防长扩大会议(ADMM+)框架下的合作,不断加强防务合作。在近期达成的防务合作计划基础上,双方将继续通过现有机制推进对话,同时探讨在符合越新关系发展以及两国各自能力、需求和利益的领域扩大合作的可能性。
10.双方强调在气候变化、电子政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贡献、科技、反恐、贩毒、洗钱和人口贩运等共同关心的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上共享信息、加强合作的重要性。双方同意根据各自做法,探讨商签该领域双边协定的可能性。
11.双方欢迎首届海事对话的举行,这标志着双方开启了定期对话,探讨如何应对海上挑战,并探索通过知识共享、能力建设和培训加强民间海事合作的机会。双方承诺将继续密切合作,落实其他海事合作项目。

三、推动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投资伙伴关系
12.经贸投资合作是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点。会谈中,两国总理强调,贸易合作是双边关系的关键要素,直接惠及两国人民和企业。双方同意设定2026年双边贸易额达到30亿美元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同意在制定贸易便利化标准和技术、交换信息、促进市场准入以及加强两国海关和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方面进行协调。
13.双方重申致力于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意坚定支持基于规则、自由、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建立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协定》(AANZFTA)。
四、推进气候变化和科技合作
14.新西兰表示将继续通过双边和地区官方发展援助扩大合作,特别是在高质量人力资源开发、妇女赋权和性别平等、气候变化和经济复原力、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农业和灾害风险管理等新西兰具有优势、越南也优先考虑的领域。
15.双方认识到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新结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迫切需要以及适应气候影响的重要性,并重申致力于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双方承诺支持双方均为成员的现有倡议,包括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双方拥有共同的目标,即通过公平、包容、高效、基于证据的方式向零排放经济转型,促进私人投资、现代技术的获取和知识共享,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为未来影响做好准备。为此,双方签署了《气候变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包括碳市场合作。
16.双方承诺继续加强农业领域合作,支持越南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国并适应气候变化;这将通过气候变化联合研究、合作与行动、气候智能型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认证技术援助、植物育种和农产品商业化等实现。

五、加强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
17.人文交流,特别是教育培训合作,是两国新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点领域。近年来,赴新西兰留学的越南学生、赴越南留学的新西兰学生人数、两国高校联合办学项目、职业英语培训合作、新西兰为越南官员和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新西兰为学生提供的奖学金以及两国教师、学生和学者之间的代表团互访等均有所增加。新西兰致力于加大对越南中央和地方官员的培训支持,包括英语培训。
18.两国领导人高度评价越南教育培训部与新西兰教育部于2022年11月签署的教育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卢克森总理访越期间,新西兰政府宣布增加奖学金名额,肯定继续实施ELTO项目,并支持越南开展英语培训。双方还鼓励和支持两国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
19.双方同意加强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合作,包括代表团互访、参加文化体育赛事和国际旅游博览会。双方还一致认为增加两国间航班至关重要。
六、加强区域、次区域和多边合作
20.双方强调东盟在促进湄公河次区域发展方面的核心作用。双方重申致力于通过湄公河委员会(MRC)、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ACMECS)、“湄公河之友”机制及其他相关湄公河相关机制和倡议,进一步促进湄公河次区域和平、繁荣、包容和可持续发展。
21.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多边主义和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认为这是巩固和平、安全与繁荣的重要基础。双方尤其强调所有国家都有义务遵守国际法,并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海洋宪法”。双方对东海近期事态发展深表关切,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避免采取加剧紧张局势或损害信任的行动,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以武力相威胁,并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22.双方承诺在多边场合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双方强调,在尊重所有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主权的原则基础上,促进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