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N5公路的交通路线:因当地问题导致交通缓慢

November 7, 2016 15:31

(宝恒)——连接东南经济区N5公路的交通要道是连接义安省西部工业园区、工厂等地向三角洲地区运输原材料的重要通道;建成后,将有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该道路正在加紧建设,力求按期完工,但现场移交仍存在一些问题。

努力开辟新道路

2015年8月初,交通运输部和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启动了连接东南经济区N5公路至华山(都良)的道路建设。建成后,该道路将连接东南经济区、古炉深水港和该省西部经济区。

这条交通路线有望成为东西经济走廊的交通枢纽,为发展注入动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义安西部地区的国防安全,提高货物流通能力,满足义安省西部工业园区和工厂向平原地区运输原材料和产品的需求。

具体而言,该项目将服务于年产能400万吨的松林水泥厂(都良)和年产能60万吨的松林2号水泥厂(安山)。N5公路的建成通车也将为沿线地区的居民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

承包商正在加紧施工,加快项目进度。

鉴于该项目的重要性,投资方和承包商近期一直致力于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营;项目途经地区各级政府部门、职能机构和民众也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移交施工单位。尤其是在杜良县,该县的土地征用补偿工作已100%完成;整条线路的土地征用补偿工作也基本完成,但由于大山乡一段0.05公里长的路段存在两户居民尚未同意接受补偿金且未将场地移交给投资方,导致项目仍处于停滞状态。

为开展场地清理工作,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对受影响地块的土地用途来源、统计数据和土地及土地上资产现状进行了调查。杜良县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与大山乡人民委员会及投资方协调,邀请受项目影响的住宅用地住户公开土地信息、需收回的受影响土地上的资产数量以及补偿扶持方案。

与此同时,动员社会政治组织与受影响土地所在乡镇的人民委员会和投资者协调,宣传并动员受项目影响的居民遵守法律规定的补偿和场地清理支持政策。所有受影响居民的建议和问题都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考虑,以便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文件,保障居民的权益;此外,还将实施多项政策,例如,对于必须搬迁安置的居民,将提出搬迁地点建议,并在正确的政策框架下协商价格等。

然而,截至目前,途经杜良的路线仍停留在不到 0.05 公里处,因为如上所述,有 2 户人家尚未将土地移交给投资者;这些人家不同意土地征用和场地清理补偿支持委员会支付的补偿水平。

无根据的说法

尚未达成协议的两户人家中,有一户是位于6号村的阮文海先生家,他们使用的是61号地块,实际测量地块编号为02,这是一块650平方米的填海土地。这块地是阮文海先生名下的非农业用地,于1993年之前填海而成。

尽管海先生受影响的土地并非农业用地,但他仍要求按照国家依据第64号法令(ND/CP)划拨的土地标准获得补偿,并要求每块土地获得2亿越南盾的补偿;因此,海先生要求的补偿总额为2.6亿越南盾。经过多次对话和宣传活动,海先生仍拒绝与补偿委员会合作,坚持要求在移交土地前获得他所提出的补偿金额。

由于有 2 户人家尚未交出土地,途经杜良县大山乡的 N5 公路目前交通拥堵。

第二例是阮文德先生的住所(受让了以阮友来先生命名并经阮友来先生授权的部分地块)。事实上,阮友来先生的住所使用位于大山乡第02号地籍图第826号地块,总面积为315平方米。2012年,阮友来先生将其中175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了位于大山乡3号村的陈维强先生的住所。

2016年,阮友来先生继续将位于大山乡第六村的剩余20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阮文德先生。两人获得的土地是同一块。陈维强先生的住所获得了7亿越南盾的补贴,用于175平方米的土地,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400万越南盾;但阮文德先生的住所不同意委员会的补贴标准,而是要求获得13.04亿越南盾的补贴,用于200平方米的土地。

德先生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借钱给儿子买地非常困难。如果我们把地交给项目方,项目的清关补偿委员会必须承担我们的本金和利息。我从阮友来先生那里买的地有200平方米,花了8亿越南盾。我们家不得不去大山乡6号村的U市场借钱,每天利息80万越南盾。所以每个月我们家要还2400万越南盾。到现在,买地21个月过去了,我们已经还了5.04亿越南盾,本金加利息一共是13.04亿越南盾。”(!?)

需要就共同目标达成共识

根据《关于支持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的第58号决定》中适用的政策框架;依据省人民委员会2015年10月13日关于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支持的第58/2015/QD-UBND号决定第25条,以及关于对收回土地上的土地和资产提供支持的规定——对于农村住宅用地,价格将按照财政部2015年发布的价格执行,因此,受阮文德先生项目影响的住宅用地将获得每平方米60万越南盾的补贴。

然而,根据居民的意愿(本项目涉及 5 户收回住宅用地的居民),区人民委员会土地征用补偿支持委员会已向主管部门提议,请求批准 4,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的价格。在土地价格框架法规的指导下,经过多次提议和调整,这被认为是一个“巨额”补偿水平。

因此,2016 年 10 月 7 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批准了 N5 公路项目土地征用和清理补偿方案,向阮文德先生家(面积 200 平方米)支付 8 亿越南盾的补偿金。

然而,尽管陈维强先生一家(与阮文德先生一起从阮友来先生处获得面积为 175 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权的户主)同意接受 7 亿越南盾的补偿并交出土地,但阮文德先生却“继续标价”,要求赔偿和扶持总额达到 13.04 亿越南盾,理由如上所述。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扶持的规定,阮文海先生一家无法享受将填海造地作为农地扶持的政策。因为根据2015年10月13日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扶持的第58/2015/QD-UBND号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土地及土地上资产的补偿扶持范围仅限于根据第64 ND/CP号法令划分的农地上直接生产的家庭。而对于直接在非地方管理的填海造地上生产的家庭,其扶持额度仅为农地价值的50%。

因此,登记在阮文海先生名下的土地(实际上,这是一块不属于任何所有者的耕地)将按照省人民委员会土地征用和清理补贴价格表定价,即40,000越南盾/平方米 x 650平方米 = 26,000,000越南盾,外加每年2,000万越南盾的土地收益。因此,海先生每年耕种的土地总价值将获得2,8,000,000越南盾的补贴和补偿。而他要求的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2亿越南盾(1平方米=500平方米),总计2.6亿越南盾,这完全没有根据。

可以看出,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杜良县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制定的补偿扶持方案符合规定,确保了受影响农户获得最大利益。然而,仍有两户农户故意制造麻烦,提出的诉求不足以解决,并利用国家重点项目的机会故意拖延。这两户农户需要明白,这是一个发展区域经济、造福人民的重点项目,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故意拖延。

近日,在11月3日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的关于保障N5公路建设进度的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要求N5公路必须在11月15日前移交给清洁工地。在审查政策执行情况、清点工作以及依法落实补偿支持措施后,如有任何住户不同意、不配合移交,将采取严厉措施保护工程建设。

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意义的关键项目,却仅仅因为阮文海先生和阮文德先生两户人家,整条道路都被封锁了。这条新路承载着杜良县人民的殷切期望,227户先行户户为此项目提供了干净的土地,同时,省内外数百万民众、投资者和游客也对它寄予厚望,不应因这两人的要求而延误。仅仅因为少数人无理取闹、不守法,影响众多工厂的生产,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让整个项目停滞不前,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避免对该地区当前和未来的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确保法律的公平性和严格性,尚未了解情况的家庭需要了解并遵守国家法规,为自己、家人和社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Thanh Nga - Thu Huyen

相关新闻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x
连接N5公路的交通路线:因当地问题导致交通缓慢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