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因“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伤人”被判处35年监禁

文厚 - 中团 September 10, 2025 13:31

2025年3月,10名年龄在14至21岁之间的青少年携带武器追赶并砍伤一名年轻男子,致其重伤。据审判委员会称,被告犯有“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伤人”罪。

2025年9月9日,义安省第一区法院(地址:清荣坊阮氏明开街72号)审理了“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伤害“由居住在宜禄县(旧)、归合县(旧)和荣市(旧)的 10 人引起。

10名被告包括: Vuong Bao Nhat(2008年出生); Ho Quoc Duong(2005 年出生);武孟雄(2007 年出生); Lai Hoang Gia Long(2008年出生),均居住在Nghi Loc县(旧);裴宣海(2008年出生);阮玉旺(Nguyen Ngoc Vang,2004 年出生);陈卡庆(2008 年出生); Hoang Duc Trung(出生于 2008 年); Le Hoang Thien B.(出生于2011年),均居住在Vinh市(旧);Nguyen Dang Phuong(出生于2006年),居住在Quy Hop区(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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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群体。照片:Van Hau

根据起诉书:在荣市(旧)阮廌街行驶途中,因与另一伙人发生冲突,该伙人搜寻并携带武器追赶“对方”,导致一名青年重伤,目前情况危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在行驶过程中,该伙人未佩戴头盔,高速行驶,频繁变道,猛踩油门,鸣笛,并手持武器炫耀,造成交通混乱和危险。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嫌疑人在造成人员伤亡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商讨逃往南方省份的办法。鉴于该团伙行为鲁莽,漠视法律,尤其考虑到他们离开区警察局后,当局难以处理“扰乱公共秩序”的指控,因此更加肆无忌惮。义安省刑事警察局联合相关部门调动警力,迅速有效地抓获了上述10名嫌疑人。

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悔改,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经审议,审判委员会判处10名被告人“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刑期从1年到7年零3个月不等。这10名被告人的总刑期为35年。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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