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颠覆人民政府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潘文平有期徒刑14年
庆和省人民法院以“颠覆人民政府活动罪”对被告人潘文平(47岁,居住于庆和省甘林县甘协北乡)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
1月22日,结合庆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审判庭建议对被告人潘文平判处13至14年有期徒刑。审判庭认为,潘文平的行为已构成特别严重犯罪,犯罪时间较长,目的是分裂民族大团结,侵犯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需要隔离一段时间接受教育。审判庭判处被告人潘文平14年有期徒刑。
据庆和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潘文平经常使用手机上网,通过YouTube应用程序观看Dao Minh Quan发布的关于“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的介绍视频。
自2015年11月左右起,潘文平使用账户名为“An Phan”的Facebook应用程序,与账户名为“Kelly Trieu”(“Kelly Trieu Thanh Hoa”,账户主人为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女性)的好友。经“Kelly Trieu”介绍,潘文平了解到由陶明君担任“总理”的“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该组织的口号和宗旨是推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以陶明君为总统的“第三共和国”;同时,潘文平还被引诱为该组织成员提供工资、住房和照顾,使其过上富裕的生活。
此后,潘文平在“Kelly Trieu Thanh Hoa”的指导下,主动撰写了加入“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的申请书。随后,潘文平将申请书的照片上传至脸书,并收到“Kelly Trieu Thanh Hoa”在脸书上发来的信息,告知他“总理”陶明君已接受潘文平加入“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的申请,同时任命潘文平为志愿保卫队队长兼指挥官,负责动员和吸引越南民众加入该组织,支持“总理”陶明君。
侦查中,潘文平承认执行了明君的任务和指示,即用手机打开明君和“Kelly Trieu Thanh Hoa”的视频,向其位于庆和省甘林县甘协北乡住所附近的居民介绍“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让他们听、让他们了解,以进行宣传、动员、说服和诱惑,让他们加入该组织,支持明君。
此外,潘文平还欺骗潘氏杏(潘氏杏的亲生女儿)写了一份加入“越南临时国民政府”组织的申请书。警方检查潘文平名为“An Phan”的脸书账户后发现,被告发布了多篇文章,内容包括诋毁胡志明主席、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宣扬和歪曲历史、党的路线、国家法律和政策……其目的是推翻人民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