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U23国家队和“足球神童”范权的教训
(Baonghean)——利用足球“明星”的形象来推广品牌将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帮助球员赚取更多收入,安心踢球,但如果不小心,也会导致他们因分心而“花开花落”,无法抵挡日常物质的诱惑。
越南U23足球队在近期举行的U23亚洲杯决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令全国球迷欣喜不已。面对U23足球的吸引力,一些企业和个人迅速加入其中,利用球员和U23球队的名称、形象和品牌开展业务,宣传其产品和服务,尽管越南足协和U23球员所属俱乐部尚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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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门员裴进勇和媒体单位提供的广告价格 - 图片:互联网 |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家媒体公司在网上发布了与门将裴天勇(Bui Tien Dung)签订的广告合同价目表,其中列出了具体的价格,这在网络社区引发了诸多争议。清化足球俱乐部(FLC Thanh Hoa Club)也公开谴责了这家媒体公司。清化俱乐部坚称,任何想使用裴天勇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的人都必须获得其许可,因为这是裴天勇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条款之一。
事实上,知名球员和球队被企业借用以推广其品牌是一件好事,世界上也早已有人这么做,许多俱乐部和球队也凭借出售其品牌“过着优渥的生活”。但问题在于具体做法、合法性以及双方的协议。
SLNA俱乐部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在V联赛各俱乐部效力的球员都有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工资、奖金、形象使用规定、声明……所以球员做什么都需要得到所在俱乐部的同意。如果没有这样的具体管理,而是‘各行其是’,那就乱套了!”
SLNA俱乐部的一位教练表示,如果一名球员名气稍大,却与同俱乐部的其他队友受到不同待遇,不仅在比赛中,在日常生活中也容易引发矛盾和嫉妒。届时,受人青睐的球员会变得自满,疏于训练。其他球员则会比较:“你水平高,工资高,那就去踢球吧”,导致这位“明星”球员在自己的球队中被孤立。
还记得之前,SLNA俱乐部的“神童”范奎在还是“明星”的时候,也曾与一家知名电子公司签下广告合同。除了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利润分成协议外,范奎的日常电子设备也被这家电子公司“全套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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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范权(10岁)正处于职业生涯的巅峰——网络照片 |
因此,Quyen在俱乐部的房间也配备了全套电子设备,堪比“五星级酒店”。当时,Quyen的住宿条件与他在SLNA的队友们完全不同。众所周知,这位“足球神童”最终无法抵挡日常生活的诱惑,不得不早早离开赛场,令许多人感到惋惜。
很多人认为,利用足球“球星”的形象来推广品牌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帮助球员赚取更多收入,安心踢球,但一不小心,也会让他们因分心而“花开花落”,无法抵御日常生活中的物质诱惑。
因此,将年轻球员的形象用于商业用途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不要让“卖青米”、“不务正业,只顾副业”的情况发生,导致年轻球员影响职业生涯,VQ的教训就是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