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回应杜良县水泥项目相关问题
(Baonghean)2014年10月20日出版的10019号报纸在“热线信息”栏目中刊登了如下消息:“Do Luong县Bai Son乡1村的居民反映:Bai Son乡1村的部分房屋正在等待Do Luong水泥厂建设项目场地的清理和移交,但8年来,该项目一直没有实施,这些房屋破败不堪,但当他们想维修或加固时,乡场地清理委员会就会来测量并要求家庭签署记录,在清理日期到来之前保持现状。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帮助民众稳定生活。”针对“热线信息”栏目的反馈,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已了解情况,现具体回复如下:
- 2005年,落实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设杜良水泥厂的政策,完成水泥厂一期建设工地范围内拆迁户的补偿与清理补助工作,依法对受影响户进行土地、建筑物、建筑物、地上财产、坟墓迁移等补偿与补助。组织了19户拆迁户的规划安置工作。
-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批后,为清理项目环境影响区内的土地并安置居民,杜良县征地拆迁补偿与扶持委员会配合投资者和白山乡人民委员会对受影响区内36户居民进行了清查、测量,并编制了征地拆迁补偿(第二期)记录。但由于投资者无力实施,项目于2007年至今暂停。
为了避免出现居民随意建造和扩建房屋和构筑物,造成补偿资金损失和居民之间不公平的情况,杜良县人民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7日颁布了第780/CV-UB号公函,并于2007年2月2日颁布了第27/TB-UBND号通知,要求暂停工程和构筑物的建设,种植新的多年生树木,并保持现有土地使用状态。由于项目未能实施,受影响地区居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正如居民反映的那样,这是正确的。关于此内容,在收到住户意见后,县人民委员会同意投资者的意见,Bai Son 乡人民委员会同意,对于工程和房屋已统计但破旧或损坏,造成不安全居住条件风险的住户,向乡人民委员会和投资者提交请愿书,进行直接检查,并记录在案,商定修复和补救计划,作为实施补偿、支持和搬迁房屋和工程时计算额外支持的基础。
然而,由于项目推进缓慢,已影响到受影响户的日常生活和土地使用权。经多次要求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杜良水泥股份公司目前已将项目移交给宋林水泥股份公司,由其继续投资建设并完成尚未完成的事项,包括对上述36户受影响户的补偿、扶持、拆迁安置等工作。预计拆迁安置工作将于2015年完成。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乂安省信息传媒部和乂安报社编辑部报告工作。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