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处理林河堤岸山体滑坡
(Baonghean)——《义安报》2015年10月3日和25日热线信息栏目报道:“多良县波山乡居民反映:由于部分居民滥采砂石,导致巴拉多良桥至新祺县的林河堤岸存在发生严重山体滑坡的危险。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已对此进行了检查核实。2015年11月2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118/UBND号批示,答复如下:
近年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根据2010年《矿产法》的要求,指导企业依法准备相关文件,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矿产开采(河床砂石)许可证的程序。目前,博伊山乡共有3家企业获得砂石开采许可。具体如下:
- Thai Cuc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12月17日第4958/QD-UBND.TN号决定批准开采,开采面积19.83公顷,位于Boi Son乡Bai Bu砂矿(位于Trang Son乡和Dang Son乡之间),开采能力27,363立方米/年,许可期限10年。该公司已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获得该矿的许可,并于2013年初开始开采。砂石料的采集地点位于Trang Son乡Bai Bu。
- 宝银综合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1月19日,宝银省人民委员会向该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编号为221/GP-UBND,矿区面积9.64公顷,位于林河中游浮动区(位于博伊山乡和北山乡之间),采矿能力为1.8万立方米/年,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该公司已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移交矿区,并于2015年3月18日起开始采矿。该公司的采矿地点位于博伊山乡第5村(靠近瓜山寺)。
- 和平建设有限公司:2015年1月20日,该矿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237/GP-UBND号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10.08公顷,位于林江中游浮动区(介于博伊山乡和北山乡之间),采矿能力为18,500立方米/年,许可证有效期10年。矿区已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移交至公司,并于2015年3月18日起开始采矿。公司矿区位于博伊山乡5村(靠近瓜山寺)。
目前,上述三家企业均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文件和法律手续,可以在许可区域和登记产能范围内开展砂石开采业务。
拉姆河左岸堤坝建设项目由乂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堤防管理处投资建设。穿越长山乡的路段于2009年实施,穿越博伊山乡的路段于2011年实施。实际勘察结果显示,博伊山乡路段堤坝脚未发生滑坡,长山乡巴拉桥至博伊山乡边界路段,堤坝脚平均有3至5米厚的土层堆积。对穿越长山乡路段的堤坝体进行检查,发现堤坝体有1处被冲刷,面积约25平方米,目前仅剩下“鱼骨状”堤坝体。冲刷位置距15A国道约20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雨季地表水收集系统以及长山乡居民在嘉布田和蔡陶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时产生的水流沿堤岸流淌,并在此位置崩塌。该地区没有出现农田侵蚀,与2008年长山乡测量的地图相比,从15A国道到河岸的距离保持稳定。堤岸的侵蚀是多年累积的结果。
县人民委员会已指示长山乡和波山乡人民委员会加强对企业在许可范围内作业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非法砂石开采案件的检查和处理(如有)。指示相关部门和办公室进行调查,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堤防管理处提交书面建议,尽快制定修复方案,特别是重新设计排水系统,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堤坝。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向乂安省委宣传部、信息传媒部和乂安报社编辑部报告工作。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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