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对乂安报报道的问题作出回应
(Baonghean)——2015年9月21日,义安报刊登文章《桂风县需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其中反映:桂风县垃圾处理场项目于2013年初启动,但直到现在,由于场地清理问题,项目仍处于“冷”状态。
2015年10月7日,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026/UBND-BQL号公文,回应该报提出的问题:
首先,桂风县人民委员会衷心感谢该报的关注和反思。义安报提出的问题是真实的,符合桂风县垃圾处理项目的现状。
县人民委员会想通报并说明如下:桂风县是该省的一个山区县。近年来,该县受益于政府和省人民委员会对该地区进行投资的政策,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然而,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在增加。整个县没有符合标准的垃圾处理场。针对这一情况,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向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建设县垃圾处理场项目的申请,2011年10月22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4462/QD.UBND-CN号决定,批准投资建设桂风县垃圾处理场,总批准投资额为:55,491,698,000(伍百五十四亿九千一百六十九万八千越南盾)。项目投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并调动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目前,该项目总预算为74.73亿越南盾/554916.98亿越南盾。县人民委员会收到省人民委员会拨付的74.73亿越南盾预算后,立即向承包商支付了建设项目项目(平整、内部道路、墓坑)的费用,其中:60.45亿越南盾;其他费用14.28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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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风区垃圾处理项目施工现场。 |
为实施该项目,县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配合县补偿与清理场地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受项目影响的家庭的土地和土地上的资产进行清查和测量工作,并已获得桂风县人民委员会批准补偿与清理场地支持计划(第一阶段),总补偿与清理费用为:1,907,308,000 越南盾。
由于该项目场地清理工作资金尚未拨付完毕(省人民委员会仅拨付6亿越南盾),但为了及时支付和补偿受影响家庭,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已向施工承包商借入一部分资金进行预付。截至目前,已支付给受影响家庭的款项总额(第一期)为:702,911,800越南盾/1,907,308,000越南盾。
目前,场地清理工作尚缺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受影响户要求在将整个场地移交给投资者建设之前,必须支付全额补偿金。因此,该项目暂时停止。
桂风县是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微薄,主要依靠上级预算的支持,因此桂风县人民委员会恭请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重视配套资金,继续建设该项目,早日竣工、移交、投入使用,解决该县因废弃物造成的环境问题。
桂风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