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对报纸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Baonghean)——2013年4月27日出版的《义安报》第9817期热线信息栏目报道:“近日,北盛乡北山村部分群众认识不足,将垃圾倾倒在水渠(Dao河将Lam河的水从Bara Do Luong引向Yen Thanh、Dien Chau和Quynh Luu县,供生产和人民生活之用)内,造成环境污染,堵塞水渠。”
该报刊登后,安城县人民委员会指示自然资源环境厅和北城乡人民委员会检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并于2014年5月12日发出第494/UBND号批示,答复如下:
- 过去,一些家庭在Dao河岸附近存在乱倒垃圾的情况。北清乡人民委员会采取措施收集和处理垃圾,并在Bac Son村Dao河岸地区组织设置了禁止乱倒垃圾的标志。
- 安城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北城乡人民委员会组织和部署力量,收集和处理该地区特别是 Dao 河沿岸乱倒垃圾的数量;通过扩音器和小组会议组织环境卫生宣传,特别是动员每户建造垃圾坑,在家中处理垃圾;责成乡警察局组织巡逻并处理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据北盛乡人民委员会报道,截至目前,本报报道的地区已不再出现乱倒垃圾的情况。
安城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