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解决公民投诉
(Baonghean)-荣市人民委员会收到 2013 年 8 月 6 日第 382 号 PC.BD/BNA 号公文,其中转交了居住在雄勇坊 Trung Dong 街区的 Nguyen Sy Luc 先生的诉状,内容如下:
2013年,其女儿阮氏红擅自将雄勇坊忠同街区第5幅第1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土地使用者阮文禄先生名下,抵押给阮文辉先生和潘氏翠阳女士。2013年5月,阮文辉先生和潘氏翠阳女士未经阮文辉先生同意,办理了将阮文辉先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阮文辉先生和潘氏翠阳女士的手续。因此,他请求各级部门采取措施,阻止阮文辉先生和潘氏翠阳女士办理将上述地块转让给阮文辉先生以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
经审议,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8月13日签发第3546/UBND-TTr号批示,责成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和雄勇坊人民委员会依法解决阮文力先生的诉求。
荣市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