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检查义禄县在支持贫困家庭住房建设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
7月11日,《义安报》刊登题为《数百户贫困户面临无法领取住房补助金的风险》的文章,介绍了宜禄县落实政府总理第167/CP号决定的情况,该决定旨在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贫困户住房(国家每户补助700万越盾,政策性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然而,在宜文、宜桥两个乡,仍有320户贫困户建房2-3年,但由于证件遗失,尚未收到补助金和贷款。
(Baonghean)-7月11日,《义安报》刊登题为《数百户贫困户面临无法领取住房补助金的风险》的文章,介绍了宜禄县落实政府总理第167/CP号决定的情况,该决定旨在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贫困户住房(国家每户补助700万越盾,政策性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然而,在宜文、宜桥两个乡,仍有320户贫困户建房2-3年,但由于证件遗失,尚未收到补助金和贷款。
针对此问题,2012年8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春黛同志在省人民委员会5262/UBND-VX号文件中要求:建设厅主持并配合劳动荣军社会厅配合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单位指导检查举报中提到的案件和类似案件。如有违法行为,应根据职权处理或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依法处理,保障人民的权利,并于2012年8月2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同时回复《宜安报》。
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