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行政文件的收发工作,为处理信访案件服务。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发了 2023 年 3 月 27 日第 2120/UBND-TD 号文件,指导执行一系列用于解决请愿、投诉和行政诉讼的行政文件的送达和接收工作。
其中明确指出: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已出台多项文件要求各厅局长、分局领导和各县、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接待群众,处理请愿、投诉、举报,参加行政和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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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会代表团开展调研并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共同了解处理公民投诉、举报和请愿的情况和效果。图片:Thanh Le |
但监测发现,组织和公民对行政文件、行政决定提出申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很多,虽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从文件出具之日起计算,要很多年),但主管部门必须受理解决。
其原因在于,机关和公民以没有收到或者刚刚收到行政文件和行政决定为由,而国家机关没有(或者有但不能完全表明)向机关和公民送达、收到行政文件和行政决定的证明文件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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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县领导与民众对话。图片来源:PV |
为克服上述局限性和不足之处,根据政府2020年3月5日第30/ND-CP号关于文件工作的决定第14条第4款的规定,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全省各部门、分支机构、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落实以下内容:
- 省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在发布直接涉及组织和公民的权利、利益、责任和义务,且依法可以投诉、检举或起诉的行政文件和行政决定(包括:解决请愿、投诉、检举、土地纠纷的文件和决定以及解决具体行政程序的文件和决定,其中产生、改变、限制或终止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或产生义务并影响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内容)后,发布上述行政文件和决定的机关必须立即组织实施文件和决定的送达工作。(向与其有权利、利益、责任和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原件),并同时准备送达和接收的文件(凭证)。邮寄的,必须以挂号信方式寄送,并附送达通知单(送达和接收的文件,送达通知单必须明确写明送达和接收的时间、送达和接收的文件编号、送件人的姓名及签字;接收文件的组织或个人代表的姓名及签字)。
发文机关、行政决定机关应当将送达、签发的文件原件、通知原件与发文机关、行政决定书原件一并存档,作为依法处理投诉、检举和参加行政诉讼的依据。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指导所属单位、各坊、乡、镇人民委员会按照本文件规定由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完成与组织和公民的权利、利益、责任和义务直接相关的文件和行政决定的送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