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原则同意收回万春理工大学项目中41.53公顷的废弃土地。

一兰 August 5, 2022 17:28

(Baonghean.vn)——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原则上同意收回位于 Cua Lo 市 Nghi Huong 坊的 Van Xuan 理工大学项目第二阶段的 41.53 公顷土地。

省人民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收回位于门炉镇义香坊万春理工大学项目第二期的41.53公顷土地,这已在2022年8月4日第5878/UBND-CN号公文中说明。

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全景。摄影:Thanh Cuong

公函编号5878/UBND-CN具体内容如下:

考虑到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发出的第 6559/STNMT-QLDD 号公文中关于报告对乂安省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检查的结果的要求,以及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发出的第 3279/STNMT-QLDD 号公文中关于报告对万春理工大学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发出的第 158-DHVX 号公文中提出的要求内容进行审查的结果。

万春理工大学项目一角。图片来源:Nhat Lan

省人民委员会意见如下:

1. 原则同意收回位于门炉镇义香坊万春理工大学项目二期41.53公顷土地。收回原因:该项目进度落后,违反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上述批示中提出的《投资法》2013年《土地法》第64条第1款第1点的规定。

2.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提出建议,并起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撤销第二期项目、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收回土地的决定。该决定须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3.责成自然资源环境厅、计划投资厅、建设厅、财政厅按照职责任务,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指导处理土地、资产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程序,并严格按照现行规定。

万春理工大学二期项目占地41.53公顷,已荒废多年。图片:Thanh Cuong

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已于2009年2月27日经省人民委员会第583/QD-UBND-CN号决定批准,批准了1/500比例尺的详细建设规划;于2007年8月30日颁发了投资许可证,编号为271110000017;并于2007年6月13日经第2058/QD-UBND.DC号决定批准了土地租赁,总面积为50公顷。该项目分为两个投资阶段,第一阶段从2007年到2010年;第二阶段从2010年到2015年。

自2013年起,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建设项目就接受省跨部门督查组的进度检查。2013年9月27日,省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6804/UBND-DTXD号文件,认定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建设项目违反了建设计划;批准延期至2014年第一季度完成投资许可证调整手续;并于2016年第四季度完成项目第二期建设。然而,截至目前,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建设项目仅完成并投入运营第一期投资项目,尚未实施第二期建设项目,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引起官员和民众不满。

《义安电子报》封面文章探讨了万春理工大学项目土地荒废现状及造成土地浪费的现象。图片:Nhat Lan

自2021年至今,《义安电子报》多次报道万春理工大学二期项目41.53公顷废弃土地的情况。具体包括:“万春理工大学数十公顷废弃土地”(2021年12月23日);“一个诱人的提议”(2022年6月18日);“万春大学超过41.53公顷的‘黄金土地’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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