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批示,关于加强措施确保甲渡农历新年期间秩序和交通安全。
(Baonghean.vn)——1月5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05/CD-UBND号批示,关于加强解决方案,确保2024年农历新年和2024年春节高峰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电报内容明确指出,为落实政府总理2024年1月29日第10/CD-TTg号关于加强2024年农历新年高峰期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电报,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厅局、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严格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第39/CD-UBND号电报,加强落实以下内容:
1. 省警察局指挥各警察单位和地方
a)加强宣传,引导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法律规定。
b)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部署巡逻计划的指示,严格控制和严厉处理各种违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特别是在道路上;重点处理违反酒精浓度规定、超速行驶、超载、逆向行驶、停车、非法停车、掉头、避让、非法超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不避让优先行驶车辆、进入紧急车道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

c) 预防和彻底处理非法赛车、扰乱社会秩序的聚集行为、穿越铁路道口的违规行为、船舶载重超过安全吃水线的行为、未登记、未进行检验的车辆、不具备技术安全保障能力、未配备救生救援设备的车辆、无驾驶证、无学历、无专业证书的车辆驾驶人等行为。
d)指导交通警察部门指派专人按规定组织24小时值班,汇报春节假期7天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情况。
2. 交通运输部
a、指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通过行驶监控设备加强对运输经营车辆的监管,及时处理违法车辆特别是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立即纠正行驶监控设备违规车辆信息及时更新和处理的情况。
b)指导运输经营单位制定计划,确保客运、货运活动,特别是道路、水路客运服务的运力、质量和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允许非法车辆、非法车站、车辆超员载客以及违法提高票价的组织和个人。
c) 指导承包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条件,及时修复因洪水造成的损坏和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路段,检查并补充交叉路口和陡坡、窄弯道、能见度低的路段的交通信号系统和反光警示装置。
d)尽快完成主要城市交通干线的升级改造、维修保养工作,恢复道路通行,方便群众出行(春节前一周完成);配合荣市人民委员会制定组织、调节、分流交通的计划,及时疏通,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造成的长时间拥堵,特别是在春节前后,荣市进出主要干线、连接火车站、机场、港口和节日区的干线。
3.信息和通信部指导新闻机构、报纸在2024年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增加交通秩序和安全宣传的时间和内容。
4.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社会政治组织
a) 加强对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指导安全交通参与技能,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定期更新及时通报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支持信息,指导人们春节假期出行,并对道路、十字路口、铁路、内河航道、主要交通路线、重要交通枢纽、活动和庆典举办地等交通事故高风险地区发出警告。
b)及时提供交通组织和流向计划信息,利用路侧和人行道的交通组织计划为项目服务;交通服务计划,引导人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和出行时间,有助于减少高峰时段的交通量。
c) 定期向民众宣传严格执行“饮酒或喝啤酒请勿驾驶”、“驾驶时请勿使用手机”、“骑乘摩托车、踏板车、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标准安全帽”、“乘坐汽车时应系好安全带”、“遵守速度规定”等规定。
5.卫生部指导全省医疗救治机构增加人员、车辆、医疗设备、药品,确保最大限度救治交通事故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6.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a)积极主动领导,坚决、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办法严格控制和防止本地区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b)指导各机关、单位和职能力量加强宣传,动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安全畅通的交通,特别是在交通事故高风险路线和区域,以及交通堵塞。
c) 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维护其管辖区域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7.各部门、分支机构、地方、单位指派专人组织24小时值班,向省交通安全委员会汇报甲申7天春节假期(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4日,即桂茂年12月29日至甲申年1月5日)期间秩序、交通安全保障情况,以便汇总并按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报告。
8.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会议主持人,配合省公安厅、交通厅督促各部门、分支机构、地方和单位落实本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