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敦促在汽油零售活动中采用电子发票。
(Baonghean.vn)——为落实财政部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协调指导石油业务和零售活动电子发票管理和使用的第13348/BTC-TCT号官方函件,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3日签发了第10658/UBND-KT号文件,予以指示和敦促。
因此,省人民委员会指派了省税务局牵头协调有关地方机关单位,按照财政部上述正式指示落实执行;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正确执行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财政部在2023年12月4日第13348/BTC-TCT号文件中要求地方税务部门紧急加强对汽油和石油零售活动的检查、监督,并推动每次零售活动开具电子发票,同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注意指导落实以下重点内容:
- 全面、及时地掌握组织和个人在组织实施发票和单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观点和责任意识税务管理法第 38/2019 号法令,特别是关于根据第 123/2020/CP 号法令对零售商店销售汽油的每笔交易开具电子发票的规定。

指示地方机关、部门和分支机构与税务机关协调,组建跨部门团队,直接与石油企业和零售门店对接,掌握当地石油企业和零售门店电子发票开具的实际情况、技术基础设施现状以及应对电子发票实施的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同步、有力的措施和建议,推动石油企业和零售门店推行电子发票;对违规者予以严厉处罚。
- 地方媒体机构、报纸和广播电台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协调,继续推广和多样化宣传措施和解决方案,以帮助消费者、企业和汽油零售商清楚地了解第 123/2020/ND-CP 号法令中关于每次销售开具电子发票的规定的好处、责任和有效性。

- 地方当局必须迅速掌握有关电子发票(特别是石油业务电子发票)的新型欺诈形式,这些欺诈行为旨在非法获利或侵吞国家税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按照规定预防和处理这些欺诈行为。
在上述文件中,财政部强调,对每笔汽油销售开具电子发票,将有助于加强对发票开具、收入管理和企业纳税义务的管控,防止汽油交易欺诈,遏制汽油走私,确保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成功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治体制的大力参与,特别是省级人民委员会发挥领导作用,协调财政部、税务机关,在实施过程中达成共识,树立文明消费习惯,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