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预防和打击2024年农历新年前、中、后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批示。
(Baonghean.vn)——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 2023 年 12 月 26 日第 40/CD-UBND 号官方批示,关于加强 2024 年农历新年之前、期间和之后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控制。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
批示明确指出:经过三个多月的实施,已实施了2023年8月29日第636/KH-UBND号计划,该计划旨在防止和打击2024年农历新年之前、期间和之后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各级人民委员会、省级各部门、行业、部门和组织集中开展多项活动,预防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烟花爆竹,并取得一些显著成果,其中,逮捕52起案件、63名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分子,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吨多,收缴烟花爆竹和烟花粉50公斤。
但监测发现,一些地方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工作仍不够重视和坚决指导;仍由专门力量负责,没有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宣传工作和组织签订承诺书工作还不够重视,成效不显著;烟花爆竹的动员和收集工作还不够到位。
特别是在民族团结节日、家庭婚礼等特殊时期,一些地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仍时有发生……
加强预防解决方案
2024年甲申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全省烟花爆竹犯罪形势及违法行为依然复杂,民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现象预计较多,2024年甲申农历新年除夕夜多条路线和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较高,特别是农历新年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地区,如:荣市、门楼市、演州县、义禄县、琼吕县……
为加强2024年农历新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控制,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坚决地集中指导以下内容:
- 继续深入组织、部署、认真全面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8月29日第636/KH-UBND号计划中关于2024年春节前、春节期间和春节后预防和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措施和重点任务。
——注重创新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和方法,普及禁止生产、进口、经营、储存、运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动员群众自觉交出烟花爆竹……具体包括:
+ 信息传媒厅、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要加强宣传普及关于禁止生产、进口、买卖、储存、运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定期发表新闻文章,反映和谴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赞扬职能部门在查处、逮捕与烟花爆竹有关的犯罪分子和违法者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配合发动群众自觉交出、收集烟花爆竹。
+教育培训部门指导辖区内大专院校、职业高中、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组织宣传活动,向全校师生普及禁放烟花爆竹法律知识,并签订不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
+ 内政部指示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强宣传,动员各界要员、官员和信众在2024年农历新年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不要燃放非法烟花爆竹。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青年联合会、省妇女联合会、省老战士协会、省人民警察老战士协会、省老年人协会、省农民协会、省劳工联合会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党委、地方强力开展全民维护国家安全运动,在干部、党员、工会会员和人民群众中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普遍燃放爆竹违法行为的工作。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动员干部、党员、工会会员和家属不违反燃放爆竹法,积极动员人们收集爆竹。
该省公安机关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对全省持有国防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企业,要求其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法的规定,不炒卖、囤积、抬高烟花爆竹价格牟取暴利;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必须加贴国防部烟花爆竹标识。
同时,严格管控我省国防部许可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主动制定计划,加强荣市各坊乡力量配合,确保2024年农历新年除夕夜安全秩序和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职能力量(省警察局、省边防司令部、省海关厅、省市场管理局、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集中指导和加强打击、缉获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烟花爆竹网络、团伙和犯罪嫌疑人的措施,圆满完成既定任务。
建立重点区域巡查工作组
在第40号批示中,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重新评估指导和组织本地区烟花爆竹防治工作的情况、成果、不足和局限性,集中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在2024年除夕夜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是:
+指导县人民委员会已成立的烟花爆竹防治工作组推动落实所交付的任务。
+ 成立工作组,与管理区域内的宗教场所配合,要求政要和官员宣传、动员宗教信徒在2024年农历新年期间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不燃放、储存非法烟花爆竹。

+ 指示乡级跨部门代表团继续加强检查、宣传和动员,在存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高风险的乡、坊、镇收缴烟花爆竹。
+ 指示各乡、坊、镇成立巡逻工作组,确保除夕之夜安全秩序和防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每个乡、坊、镇至少有1个工作组;烟花爆竹多发的重点乡、坊、镇至少要安排2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至少有10人。(各地要组织基层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巡逻工作(并深入重点对象家门口进行座谈、宣传、提醒),及时发现、预防、抓捕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 指导公社、区和城镇通过基层扩音器系统加强宣传,各村(居)成立烟花爆竹防治工作小组,对有条件、有能力、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嫌疑的户籍和个人,及时采取宣传、检查、动员收缴烟花爆竹、组织签订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措施。

+ 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在所负责区域、领域的管理任务和责任,对在所负责区域、领域提出建议、指导和实施预防和打击烟花爆竹措施的团体和个人,制定考核、奖励制度。
电报中明确指出:允许除夕之夜在辖区内大面积燃放爆竹的区、乡两级人民委员会领导,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