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检查建设项目,确保荣市街道交通畅通。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建设厅和荣市人民委员会集中开展项目施工检查,确保荣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荣市部分道路正在进行升级、扩建和改造工程,这些工程将于年底实施,许多路段无法保证城市美观。人们担心,这些工程可能无法在春节前完工,从而影响商贸活动、交通、环境卫生,并可能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这是2024年12月2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上舆论总结的意见。为克服上述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出行和生活需要,2024年12月26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发了关于检查工程建设情况、确保荣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第11634/UBND-CN号批示。
批示要求建设部、荣市人民委员会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荣市人民委员会:
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2024年8月23日第2887-CV/TU号批示和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9月19日第8072/UBND-CN号批示的指示:加强检查、审查,重点指导投资者、承包商制定合适的施工组织计划,增加班次,迅速、整齐、彻底地实施本地区各项城市更新、技术基础设施、交通等工程,确保交通安全、方便、畅通。
对尚未完工的工程,要核定技术停工点,有计划地整齐排列场地,确保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春节前10天左右停止施工,以免影响群众出行和日常生活。

建设部:
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单位和荣市人民委员会检查进度、质量、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制定计划确保交通安全,特别是交叉路口的安全。
对部分已建和在建街道的路缘石、人行道进行技术方案检查评估,确保利用安全、便捷(避免建成后商家和居民又要重新改造,既浪费又不美观),需研究同步适用街道的样板设计方案;认真评估现状、污水排放方案、垃圾收集情况,确保按规定安全、便捷、环保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