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部署落实国会第137号决议的计划,确保质量、效率和进度。
近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落实省委执行委员会2024年8月22日第271-KH/TU号计划的文件,以落实国会第137/2024/QH15号关于试行一系列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青安签署的文件要求各机关、单位、地方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认真研究、深入掌握、积极落实;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落实第271-KH/TU号计划中属于省人民委员会职责的内容,确保按质、按效、按进度完成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配合有关厅局、部门、领域、单位,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落实第271-KH/TU计划;负责联系、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地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供其审议、指导。
此前,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颁布了第137/2024/QH15号决议,关于试行国会促进义安省发展的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该决议共8个条款,规定试行4类领域共14项政策,其中包括:国家财政与预算管理(4项政策);投资管理(6项政策);城市与森林资源管理(2项政策);组织与人员编制(2项政策)。该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期5年。
第137/2024/QH15号决议提出的14项机制和政策中,有2项政策与上述政策完全相同,并经国会批准在其他地方实施;有8项政策与上述政策类似,经国会批准在其他地方实施,但根据义安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或与《首都法》修订草案类似;另有4项政策符合该省发展实际,经国会批准在其他地方实施。
这些机制和政策被视为一项突破,为义安省释放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和优势、增强发展动力创造了更有利条件;同时,也为义安省政府加强权力下放、增加自治权和增加责任创造了条件。
2024年8月22日,乂安省委书记泰成贵同志代表省委签署并颁发了第271-KH/TU号计划,以落实国会2024年6月26日第137/2024/QH15号决议,该决议旨在试行一系列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其中提出了两组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
省委执行委员会责成省委宣传部指导学习、掌握和宣传第137/2024/QH15号和第271-KH/TU号决议;指导媒体、新闻机构在全省开展关于该决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省人民议会党组领导、指导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落实第137/2024/QH15号决议第7条第2款和本计划所规定的省人民议会的任务和职责;依法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
省委执行委员会还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党委领导、指导省人民委员会有效落实第271-KH/TU号计划;明确省直各厅、直属部门、机关、单位、县、镇、市人民委员会的具体责任,组织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内容;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各机关、地方、单位落实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准备必要条件,确保国会决议生效后立即实施。
省人民委员会还需密切配合中央各部委,加强行政程序改革;研究并缩短处理尚未下放或委托给省的问题的时间;建议并提请政府及时颁布权限内的机制和政策,修改和补充适当的规定,解决义安省管理和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不足之处。
目前,国会已颁布2项决议,共20项具体机制和政策。其中,国会关于试行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36/2021/QH15号决议包含3个领域的6项具体政策:国家财政和预算管理(3项政策);森林和土地管理(2项政策);规划管理(1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最新决议是关于补充试行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137/2024/QH15号决议,共包含14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