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党员不得出境。
必要时,检查委员会可以提请主管部门对有腐败行为、潜逃迹象的党员,暂时禁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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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旺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图片来源:nld.com.vn |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陈国旺刚刚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了关于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的第1号规定。该规定共4章8条,明确了县级及县级以上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党员资产状况公开表态不明确的情况进行监督。
条例明确,巡视委员会负责对党员履行党的领导职责、保持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财产和活动舆论不明确的党员履行职责任务情况进行监督;对直接负责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党员进行监督。
在侦查腐败违法行为方面,监察委员会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接收和处理举报、反映和控告腐败行为的信函,为侦查腐败行为提供服务。对于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应按规定转交有管辖权的监察委员会审议解决。
同时,向党组织、机关、干部管理单位和党员收集有关腐败问题的信息,并通过党组织内部自我批评和批评……
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党员不得出境。
关于出现违法违规迹象时的检查和对腐败举报的处理,根据《条例》,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党员不得出境。
必要时,对有腐败迹象、潜逃迹象的党员,提请主管部门依法规定暂时禁止其出境。
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党员保持其财产现状;必要时,对有腐败行为迹象以及隐匿、分散财产迹象的党员,可以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冻结账户等法律规定的措施……
巡视委员会还负责对腐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党员,提请主管机关、组织研究处理政务处分和调动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主管党委、组织研究处理。
此外,检查委员会还负责将腐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要求司法机关将处理结果通报党委和检查委员会,以便审查并依据职权对党进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