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检查委员会根据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对自我批评和集体批评进行审查
(Baonghean.vn)-10月25日,省委检查委员会根据中央委员会第4号决议精神召开会议,审查自我批评并批评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陈鸿珠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
陈红珠同志在会上讲话
陈红珠同志在会议上发言时强调,当前,根据中央四号决议精神,各级各部门正在紧急开展审查工作。省委检查委员会是向省委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的单位,直接在基层进行检查监督。因此,在审查过程中,要深刻领会自我批评和批评的原则,其中,自我批评要真诚、严肃、坦率,批评要得体、有建设性,避免流于形式、泛泛而谈。审查要坚持中央四号决议提出的三个内容,深入阐明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检查组织体系的领导机构和领导集体的职责和原因。
会议上,省委检查委员会领导集体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批评检讨,以确保廉洁、建设性,全面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三项内容。检讨表明,省委检查委员会领导集体发扬干部党员敢想敢做、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创新领导方式,指导制定和执行检查委员会与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配合规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信息和舆情,为帮助下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同时,省委检查委员会领导集体还明确了存在的缺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从中查找原因、解决问题,突出抓好各领域巡视监督,特别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创新领导方式,提高巡视监督质量。
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