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委检查委员会审查并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官员和党员的纪律处分。
(Baonghean.vn)- 乂安报社谨介绍乂安省委检查委员会2022年第二季度会议内容的新闻稿全文。
6月3日下午,乂安省委检查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裴青安同志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黎德强同志,省委检查委员会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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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摄影:Thanh Le |
本次会议,省委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内容:
1.省委检查委员会对归合县周禄乡肯村非法开采石材案负责同志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省委检查委员会发现:
- 归合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廷松同志未能及时检查和督促下属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彻底处理周禄乡肯村非法采石事件。阮廷松同志的违法行为给其本人、党组织和所在机关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阮廷松同志给予纪律处分。
- 黎思浩同志——归合县县委委员、资源环境部部长,履行职责不负责任,未及时向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汇报对珠禄乡肯村非法采石场的检查结果。黎思浩同志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其本人、党组织和所在机关的声誉。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黎思浩同志警告处分。
- 原归合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党员阮明魁同志,在担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期间,履行职责不负责任,未及时向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汇报对珠禄乡肯村非法开采石材的检查结果。阮明魁同志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其本人、党组织和所在机关的声誉。省委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阮明魁同志警告处分。
- 陈德利同志——县委常委、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尚不至于受到纪律处分。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陈德利同志认真反思自身职责,汲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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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检查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图片:Thanh Le |
2.审查检查报告中是否存在违反归合县委书记潘廷达同志规定的行为。省委检查委员会发现,潘廷达同志在指导、检查、督促落实矿产管理文件、结论和指示方面存在不足。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潘廷达同志认真总结并深刻吸取所指出的不足之处,在归合县矿产管理工作以及领导、指导工作中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3.省委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建议省委常委会对原黄梅镇党委委员、劳动荣军社会卫生部党支部书记、黄梅镇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阮文北同志因犯诈骗罪、侵占财产罪给予党纪处分。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阮文北同志有期徒刑30个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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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检查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图片:Thanh Le |
4.省委检查委员会在审查区委常委和奇山县委检查委员会党内巡视、监督和纪律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时发现,在执行巡视、监督和纪律任务中,既有优势,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不足。省委检查委员会要求区委常委和奇山县委检查委员会发扬优势,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克服和纠正指出的局限性和不足。
5.这次会议还审议决定了省委检查委员会其他一些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