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委监察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执行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
(Baonghean.vn)——在第十六次会议上,义安省委检查委员会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审查和纪律处分。
10月6日,义安省委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范仲黄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委员会主任黎德强同志出席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省委检查委员会审查并总结了若干内容:
1.对义丹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武进士同志进行审查和处分。省委检查委员会发现:武进士同志作为领导,放任其下属多名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等方面退步,在履行职责时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不作为和以身作则的责任,违反国家土地管理规定。根据党章,省委检查委员会投票决定对武进士同志予以训诫处分。


2.根据省委常委2021年9月27日第374-TB/TU号通知的结论,鉴于武维越同志(原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原省委书记、原自然资源环境厅厅长)的责任,省委监察委员会认定:武维越同志作为省委书记、自然资源环境厅厅长,对2017年至2020年期间自然资源环境厅在矿产管理以及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关于矿产规划、许可和开采的法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党的规定,省委检查委员会请省委常委会根据其权限进行审议和处理。
3.此外,在本次会议上,省委检查委员会还审查并决定了其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一些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