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议将岘港市前主席和前副主席开除出党。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书记处考虑并执行纪律处分,将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前主席文友谦先生开除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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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范友谦(左三)及其他被告人出席上诉听证会。摄影:Trong Phu |
9月9日至11日,中央监察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48次会议。越共中央书记、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陈锦秀主持会议。
中央监察委员会建议书记处考虑并执行对岘港市委四名党员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他们严重违反了法律,分别是:原市委副书记、原市委书记、原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文友谦;原市委委员、原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玉俊;原市委委员、原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阮耀;原市委委员、原岘港市工业园区委书记陶晋邦。
此前,范友谦先生因涉嫌在岘港非法购置“黄金地段”而出庭受审。在2020年5月的上诉听证会上,范友谦先生和其他几名被告的刑期均被减轻。
具体而言,被告人文友谦(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和浪费”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减刑2年),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合计10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