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中央检查委员会公布违规行为调查结论
检测结果公布后,个人将进行自我审查并提交主管部门审议。
9月22日,岘港市委办公室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到该机关进行检查,并公布了针对岘港市委常委、书记阮春英,副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德寿存在违法行为的迹象。
按照纪律处分程序,巡视结果公布后,个人将由党支部进行自我批评,然后报主管机关审议并决定给予纪律处分。
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发布上述声明,当天上午,黄德寿主席取消了原定为发布声明而举行的公开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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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依次为:岘港市委书记阮春英先生和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黄德寿先生。图片:阮东。 |
此前,9月18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公布结论认为,岘港市委常委会在允许企业使用公共土地、实施项目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决定缺乏权限、违法;在土地管理和城市秩序管理方面领导不力、指导不力、检查监督不力等。
阮春英先生被认定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了多项人事审查和决定,有强加于人的迹象;直接指挥了政府的许多具体任务;不按规定申报和使用学位;接受和使用企业赠送的汽车,占用企业的2栋房屋……
黄德寿先生对2015-2020年任期市委常委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共同责任;并对土地管理和城市秩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定,2015-2020年任期岘港市委常委阮春英先生和黄德寿先生的违规和缺点严重,给党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达到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程度”。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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