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察委员会正在审议潘氏美清女士的纪律投诉。

November 14, 2017 18:32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就秘书处管辖的两起违纪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提出了意见。同奈省委副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潘氏美清确认,她已就中央检查委员会此前作出的检查结论提出投诉。

中央检查委员会公告称,2017年11月7日至9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国旺主持会议。

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审议并解决了其管辖范围内的3起纪律投诉案件;对秘书处管辖范围内的2起纪律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评论,并就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发表了评论。据悉,对潘氏美清女士投诉的审议也属于本部门的一部分。

Bà Phan Thị Mỹ Thanh trao đổi về việc bà khiếu nại kết luận kỷ luật của UB Kiểm tra Trung ương bên hành lang Quốc hội (ảnh: Quang Phong)
潘氏美清女士在国会大厅里,就中央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处分结论提出申诉。照片:光峰

美青女士是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官员,因此在收到中央检查委员会对此投诉的意见后,书记处将是做出最终决定的机构。

此前,2017年7月初举行的第十五次中央检查委员会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潘氏美清女士违反了《反腐败法》;未完整、未按规定申报财产和收入,并违反了党员禁止做的事情的规定。

据此,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潘氏美清女士给予警告处分。

两周前,在国会上,潘氏美清女士解释说,她决定对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结论提出上诉,是因为“作为一名党员,当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时,她就会提出投诉”。

然而,Thanh 女士的投诉并不是因为不接受当局的结论,而只是想进一步澄清,因为作为该组织的一员,她认为一切都是由组织决定的,包括工作。

审议内容之一是对国防部第一军区党委委员、副司令员黄公瀚少将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得出结论:黄公瀚少将在担任谅山省委常委、谅山省军区司令员期间,在国防用地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国家、军队的规定。

黄公瀚先生的违法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军队、党组织和他本人的威信和纪律。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违反纪律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81-QD/TW号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黄公涵少将给予警告处分。

检查委员会对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及原省委副书记、原省委书记、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范世勇进行了审查和纪律处分。

自中央检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来,对范世勇先生及嘉莱省人民委员会2011-2016年任期的违规和缺点进行了评估。据此,本机构评估,范世勇先生的违规和缺点严重,留下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后果,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造成了负面舆论,降低了党组织和个人的威信。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81-QD/TW号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范世勇先生给予警告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还要求嘉莱省委常务委员会依据职权对2011年至2016年任期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成员进行审议和纪律处分。

关于对多农省委原常务副书记阮文秋先生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公告还重申了第十七次全会的结论。阮文述在2010-2015年担任多农省委常务副书记期间,不负责任,没有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导致省档案馆投资建设工作出现违规行为;违反了秘书处关于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榜样责任的规定。

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阮文述先生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中央检查委员会在第十九次会议上还听取了对多乐省、西宁省和永隆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检查委员会检查、监督和党纪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报告;对广治省和宁顺省省委常务委员会党财务情况的检查结果报告;对宁顺省委常务委员会、广平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和若干个人的监督结果报告;对北宁省委检查委员会接收处理信访情况、接待党员和群众情况的检查结果报告。

中央检查委员会通过检查监督结果,指出了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优势、局限性和不足之处,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紧采取措施,在今后一个时期克服和纠正这些不足。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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