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县、乡级行政单位设置的决议草案。
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至2030年期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草案。

今天(7月12日)上午,国会主席王廷惠致开幕词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总结和审查2012年9月27日第525/2012/NQLT/UBTVQH13-DCTUBTWMTQVN号联合决议执行情况提出意见。该决议是国会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重要决议。
今天还审议的另外两个重要内容是国会关于2023年5月和6月人民请愿情况的报告,以及批准关于2023年至2030年期间区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草案。
此外,在本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长和公共安全部长受总理授权,提交了政府就《道路法》和《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两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建议。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也将对这些法律进行审查。
关于督导内容,国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国会关于普通教育课程和教材改革的第88/2014/QH13号决议和第51/2017/QH14号决议执行情况》专题督导初步结果的报告。
会议议程还包括总结第五届国会工作,对第六届国会筹备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会议定于2023年7月12日至14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