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领导作用
(Baonghean)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个根本问题是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
当个人被集体赋予责任时,就会拥有与其职责相对应的岗位。岗位权力的行使必须接受集体的检查和监督,每个人必须自觉地行使权力,为集体谋福利。然而,现实中,集体有时、某些地方缺乏对权力的检查和监督机制,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模范带头作用,权力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个人权力被滥用时,如果集体无法有效控制,滥用权力的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集体领导、个人负责”逐渐流于形式。
滥用权力有很多不同的层次,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利用个人权力控制集体。当集体讨论政策、决议、方案和项目时,这种控制并没有发生,因为不存在利益关系,集体所有成员都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
在讨论具体问题时,例如批准项目、批准人事计划或安排领导职位,群体内部开始出现利益关系,并产生不同的意见。任何以个人利益为重、为群体共同利益负责的成员都会提出客观且建设性的意见。任何不以个人利益为重、为群体共同利益负责的成员,都会提出不客观且缺乏建设性的意见。甚至有些不堪称典范的领导者试图将个人意图强加于人事计划、安排领导职位或批准项目上。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中虽然有很多人持不同意见,但出于对上级的尊敬或畏惧,不得不同意,集体的领导作用得不到发挥。特别是,还存在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利用上级权力干预、控制下级的现象。上级集体商定了一项政策,交给下级去执行,但某个拥有上级权力的人员干预,迫使下级做出不符合总体政策的事情。还有的情形是,下级集体商定了一项政策,但因为某个拥有上级权力的人员干预,导致下级领导不得不做出与既定政策相悖的事情。如果集体成员不敢反抗,内部就会暗中发生矛盾,出现不团结的情况。
对于由党支部、专业领导、工会等多个部分组成的领导集体来说,集体领导的范围难以界定,个人权力容易滥用,个人承担的责任也有限。在基层单位,滥用个人权力的情况主要表现为领导不作为、不尊重集体、超越职权决策或工作方式不规范等。不作为的单位领导滥用个人权力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利用账户所有权违规使用公款、利用领导职务之便违规录用公务员、违反集体规定安排人员等。
面对不模范领导滥用个人权力,机关党支部、工会等集体也难以抗争,在机关领导会议上无人敢于发声。负责管理下级单位领导的上级集体,也只能等到投诉或新闻报道后才能发表意见。集体领导作用的受限,为不模范领导的政治、道德和生活作风的堕落创造了条件,有些甚至违法堕落。
如果个人责任得不到充分发挥,不仅会限制集体的领导作用,还会产生许多其他不良影响,例如:领导班子冲突、内部不团结、个人主义盛行以及员工工作不负责任。只要集体的领导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个人责任就会受到限制。如果集体的领导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个人仍然有机会滥用权力,民主集中制原则就会受到破坏。
陈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