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朋友因运送“糖果”互相引诱入狱
(Baonghean.vn) - 尽管 Chien 知道 Binh 放在玉米袋里的“糖果”是毒品,但他仍然将它们送到了顾客手中。
5月1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阮友平(1997年出生),居住于兴原县兴安南乡,以及邓文战(1999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功成乡,因涉嫌“非法运输毒品”罪,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阮友平因“财产盗窃”。服刑期间,Binh结识了一名叫Ha的男子。2018年11月,两人在河内偶遇。Ha称自己正准备出国,并请Binh代收从国外寄来的毒品。Binh同意了,于是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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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9日,河某打电话告知平某,她给平某寄来了毒品和钱财。当天晚上7点左右,平某前往滨水一号桥与一名年轻男子见面,收取“从英国寄来的礼盒”和500万越南盾的工资。
宾带着毒品来到邓文建(Dang Van Chien)在荣市雄勇坊的出租屋。当时,邓文建不在家,宾便借了房间住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Chien回到家看到纸箱,就问Binh“是什么?”Binh回答“违禁物品”。“什么是违禁物品?”Chien继续问,Binh说“糖果”。说完,Binh拿出毒品,放进背包,放到阁楼上,就回家了。
2020年9月13日下午3点左右,Binh按照Ha的指示,要求Chien购买2袋玉米,用来装毒品。
随后,阮友平带着玉米袋准备停放在公交车上,但未能得逞。阮友平将装有毒品的玉米袋带回出租屋时,被警方逮捕。同日晚10点,阮友平向警方自首。该案的证据是800多克毒品。
庭审中,被告人Binh最初声称,他只知道Ha要求他运输的是违禁品。但后来,被告承认运输的是毒品。
被告人钱某在庭审过程中始终承认,他只知道这是违禁品,而不是毒品。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钱某在庭审中对运输毒品的事实不予承认,但根据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的笔录、钱某的供述与阮友平的证言相符的情况、检获的证据及其他文件、证据,有充分依据认定钱某是阮友平在本案中的共犯。
考虑到每位被告在案件中的作用,合议庭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阮友平终身监禁,邓文战2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