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活动:行动纲领必须贴近现实
选民认为,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纲领,向人民做出承诺,就必须确保兑现。
第三次协商会议结束后,从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2016年4月27日)开始,到投票开始前24小时结束,各机关、组织、单位将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为选举造势。许多选民关心的是,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且一旦向民众做出承诺,就必须确保能够兑现。
根据《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选举活动遵循民主、公开、平等、依法进行原则,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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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查看候选人名单(图片:KTĐT) |
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以以下形式进行:在其竞选地与选民见面和联系,介绍他们当选国会或人民议会代表后的行动计划。然而,许多人认为国会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计划;选民更关心的是候选人当选代表后会做什么,以及他将如何真正代表选民的声音。
现实表明,选民并不想听到候选人做出这样的承诺:如果当选,我将为加强和提高国会活动质量做出贡献;我将与国会一道颁布法律和政策,保障民主,改善人民生活;我将对政府和各部委首脑进行质询到底……这的确是国会代表的职能和职责,但这些承诺并不能真正反映选区选民的意愿。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裴文川表示,对于首次参选的国会议员,特别是有国会议员任期经验的议员,应该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在竞选过程中,议员不应主观臆断,而应更加认真地准备,以反映选民的意愿。
裴文川先生表示:“国会候选人的行动计划,最重要的是候选人必须向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传达选民的声音,表达人民的意愿和愿望。解决人民的诉求,满足人民的要求和愿望,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所有这些愿望都是人民的正当愿望。五年行动计划必须体现这些内容。”
《人民代表报》副总编辑阮国胜在接受越南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会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内容丰富、务实、深刻,选民就会对候选人的行动纲领提出质疑。
同时,候选人可以就行动方案进行辩论。通过辩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候选人的能力、责任、时间和执行行动方案的能力。
事实上,通过质询候选人的行动纲领,可以看作是代表当选后的一大亮点,除了为国会做一般性的工作之外,还要履行自己的行动纲领和承诺,为国家和选区做出具体贡献。
阮国胜先生认为,与选民见面,除了回答问题外,选民还能了解哪位候选人代表他们,相信当选候选人会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他们的意愿和愿望,并为国会和人民议会的工作做出贡献。这是竞选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如何让竞选过程不走形式,而是像在被人民信任和赋予重要责任时承诺的那样,让竞选过程更加充实、更加深刻。这是让竞选活动变得生动活泼、务实的关键所在。
候选人的承诺将成为选民监督其当选国会代表后任期内工作的依据。此外,还应建立机制,对在竞选期间未履行对选民和人民庄严承诺的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予以罢免。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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