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活动:行动纲领必须贴近现实

April 25, 2016 10:41

选民认为,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纲领,向人民做出承诺,就必须确保兑现。

第三次协商会议结束后,自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日(2016年4月27日)起,至投票开始前24小时,各机关、组织和单位将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为选举造势。许多选民关心的是,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且确保在向民众做出承诺时能够兑现。

根据《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选举活动遵循民主、公开、平等、依法进行原则,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

Người dân xem danh sách đại biểu ứng cử (Ảnh: KTĐT)
人们查看候选人名单(图片:KTĐT)

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以以下形式进行:与其所在地区的选民见面和联系,介绍他们当选国会或人民议会代表后的行动方案。然而,许多人认为国会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行动方案;选民更关心的是候选人当选代表后会做什么,以及他们会如何真正代表选民的声音。

现实中,选民并不想听到候选人做出这样的承诺:如果当选,我将为加强和提高国会活动质量做出贡献;我将与国会一起颁布法律和政策,保障民主,改善人民生活;我将对政府和各部委首脑进行质询到底……这的确是国会代表的职能和职责,但这些承诺并不能真正反映选区选民的意愿。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裴文川表示,对于首次参选的国会议员,尤其是有国会议员任期经验的议员,需要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竞选时,议员不应主观臆断,而应更加认真地准备,以反映选民的意愿。

裴文川先生表示:“国会候选人的行动计划中,最重要的是要代表选民的心声,向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表达民意,反映民意和愿望。解决民心所向,满足民意,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所有这些愿望都是人民的正当愿望。五年行动计划必须体现这些内容。”

《人民代表报》副总编辑阮国胜在接受越南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会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内容丰富、务实、深刻,选民就可以对候选人的行动纲领提出质疑。

同时,候选人可以就行动方案进行辩论。通过辩论,可以更加清晰地联系候选人实施行动方案的能力、责任、时间和能力。

事实上,通过质询候选人的行动纲领,可以看作是代表当选后除了为国会做一般工作之外,还要履行自己的行动纲领和承诺,为国家和选区做出具体贡献的一个亮点。

阮国胜先生认为,与选民见面,除了接受质询外,选民还能了解哪位候选人代表他们,相信当选候选人会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他们的意愿和愿望,并为国会和人民议会的工作做出贡献。这是竞选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如何让竞选过程不落俗套,而是充实而深刻,正如在被信任和被赋予责任时向人民承诺的那样。这是让竞选活动变得生动活泼、务实的关键所在。

候选人的承诺将成为选民在当选国会代表后监督其任期内工作的依据。对于在竞选期间未履行对选民和人民庄严承诺的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应建立罢免机制。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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