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8项法律。
12月12日上午,总统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总统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八项法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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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税务局向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图片来源:越通社 |
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户籍登记和管理的透明度和现代化程度
《民事登记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对现行法规(政府法令、通知、部委和部际联合通知)进行了整理,这些法规已经过实践检验;同时,在简化行政程序、透明度和现代化以及与民事登记和管理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相结合等方面规定了许多新内容。
该法强调出生登记和出生证明签发的重要性,并规定在登记出生时签发个人身份证号码。个人身份证号码是发给每位越南公民的,不得重复,也是年满14岁时签发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法律规定建立电子民事状况数据库,存储个人民事状况信息(与纸质数据库并行),同时与国家人口信息数据库对接。
该法律为人们提供了选择最合适、最便捷的方式办理民事身份登记申请的机会,例如直接提交文件、邮寄或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在线登记系统提交。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事身份登记机构,无论其先前的居住地在哪里。
法律还明确规定,对革命功绩家庭、家庭经济困难人员、残疾人士免征户籍收费。
为切实落实对地方和基层权力下放的政策,该法规定,除父亲或母亲为常住边境地区的越南公民,另一方为常住边境地区邻国公民,且在越南境内出生的儿童的出生登记;常住边境地区的越南公民与常住边境地区的邻国公民的婚姻登记、认父认母认子登记;在越南边境地区稳定常住的外国人的死亡登记外,所有涉及涉外因素的民事登记及14岁以上人员民事登记变更、更正事项均由县级人民委员会办理。其余民事登记事项由乡级人民委员会办理。
民事登记程序规范简化,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必要的文书工作。为了克服当前民事登记和司法民事登记工作人员的不足和不足,该法对民事登记标准进行了规范,特别是规定民事登记和司法民事登记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水平,接受过民事登记方面的培训,并根据工作要求掌握相应的计算机技能。
消除民事执行中的困难和障碍
该法修改补充了《民事判决执行法》的若干条款,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规范了判决执行人、判决利益人及相关权利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旨在增强当事人在组织执行判决过程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另一方面,为贴近实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执行条件的核查由执行受益人的义务变为民事执行机构的责任,以减少执行受益人的困难,同时规定执行受益人不再承担核查费用。
该法补充了法院的一些新任务和权力,以确保法院和民事执行机构在执行法院判决和决定方面的职责划分清晰合理;强化责任,改进法律流程和程序,以便法院能够根据其职能,解释和澄清其宣布的判决和决定的内容,并在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在合理调动多种商品的基础上,确保国家预算收入稳定。
该法对《特别消费税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此,修改补充后的《汽油税法》规定,“各类汽油”均需缴纳特别消费税。根据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石脑油(含凝析油)、重组制剂以及其他用于调合汽油的制剂不再征收特别消费税。
补充法规定,同时征收环境保护税和特别消费税的货物的计税价格为不含环境保护税和增值税的价格,确保税法体系的一致性。
对于烟草制品税率,该法规定了路线图,自2016年1月1日起,特别消费税由65%提高至70%;自2019年1月1日起,由70%提高至75%。
对于20度及以上的酒精饮料,税率从2016年1月1日起为55%,从2017年1月1日起为60%,从2018年1月1日起为65%。
对于20度以下的酒精饮料:自2016年1月1日起适用30%的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35%的税率。
对于啤酒,自2016年1月1日起,由50%提高至55%;自2017年1月1日起,为60%;自2018年1月1日起,为65%。
为进一步鼓励使用生物燃料和国产酒精燃料,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该法规定对生物燃料实行优惠的特殊消费税率,E5汽油为8%,E10汽油为7%。
该法规定,个人在赌场或有奖电子游戏中中奖,由于中奖金额无法确定,因此不征收特别消费税。为了与本次修订保持一致,该法规定,赌场业务(含有奖电子游戏)的特别消费税税率将从30%提高至35%。
方便纳税人
《修改补充税法》若干条款规定,对特别困难地区的合作社和企业从事农产品、水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经济困难地区的合作社和企业从事农水产品加工所得,适用10%的税率;对非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和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企业从事农水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所得,适用15%的税率。
在增值税方面,该法增加了远洋渔业船舶的不征税对象;将适用5%税率的三类商品改为不征税对象:肥料;动物饲料、家禽和其他牲畜饲料;用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和专用设备。
该法还规定,在外国航运公司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越南航运公司工作的越南船员的工资收入、船东、拥有船舶使用权的个人通过为远洋渔业和开发活动提供货物和服务所取得的个人收入、在船上工作的船员的收入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法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确保公民投资和经商自由
《投资法》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共7章76条,规定了确保落实宪法关于公民自由在法律未禁止的行业投资经营的原则;根据宪法和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巩固和完善投资保障机制的内容。
此外,该法还完善了投资激励领域和职业方面的规定,以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率;继续改革与加强投资者实施投资项目责任有关的行政程序;完善权力下放制度,提高国家对投资活动的管理效率;完善海外投资活动方面的规定。
提高企业国家管理效能
《企业法》的重要修改和补充是:根据2013年宪法全面制度化企业经营自由权;降低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提高企业主动性和响应能力;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减少企业设立程序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该法还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旨在降低成本,建立灵活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重组企业,更好地保护投资者、股东和公司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对企业的管理效力,方便相关方参与监督企业经营。
《企业法》共10章213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突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使用中的局限性
《企业生产经营用国有资本管理和使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共10章66条。
该法授权政府制定非国有企业(非国家所有,100%持股)的国有资本撤资路线图。企业国有资本重组形式包括:企业所有权转换和重组;企业国有资本代表权转让;向股份公司和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国有资本转让。
该法还规定了对国有资本投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对国有资本在国有独资企业中的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对国有资本在国有股份公司、国有资本投资有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对国有资本在国有企业中的重组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内容。
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国会代表团、国会代表依据国会监督活动法的规定,对企业的投资活动、国有资本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政府和总理依据职权组织检查和审计;业主代表机关依据分工和权力下放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企业负责进行内部监督。
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职业教育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共8章79条,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教育机构;培训活动及国际合作;企业在职业培训和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教师和学生;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培训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扩大了职业中等教育的办学范围,调整了职业中等教育、职业院校、综合技术学校的办学主体,完善了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体现了教育根本性、全面性创新的精神。
相应地,职业教育的培训层次包括:初级、中级和大学。职业教育机构包括:职业教育中心、中级学校和大学。大学教育从大学教育中分离出来,成为职业教育机构。
政府统一管理职业教育,并指定中央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机构。中央国家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对政府负责,实施职业教育的国家管理。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