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再次公布“2021年越南人权奖”评选结果。这究竟是宣传中所说的“人权活动家荣誉”,还是对违反越南法律者的鼓励?
关于“受人尊敬的”“人权活动家”的真相
11月23日,美国之音越南语网报道,“越南人权网络”组织11月20日公布了该组织评选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获奖者名单,他们是:芹氏獒(Can Thi Theu)、郑伯芳(Trinh Ba Phuong)、郑伯图(Trinh Ba Tu,同族)、丁氏秋水(Dinh Thi Thu Thuy)和阮文德(Nguyen Van Tuc)。
该“颁奖典礼”将于12月12日,即第73个国际人权日之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威斯敏斯特社区中心举行。
那么,Can Thi Theu、Trinh Ba Phuong、Trinh Ba Tu、Dinh Thi Thu Thuy、Nguyen Van Tu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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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Can Thi Theu 出席 2021 年 5 月 5 日的庭审。图片来源:越通社 |
2021年5月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靳氏玖(1962年出生)及其儿子郑巴图(1989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靳氏玖(1962年出生)及其儿子郑巴图(1989年出生)均居住在安水县玉良乡,涉嫌“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
据卷宗介绍,由于负面不满情绪,2020年1月9日至14日,郑巴图和芹氏Theu夫妇利用个人脸书账号直播了8个含有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视频。其中,郑巴图用手机、个人脸书账号直接发言并直播1个视频;用母亲芹氏Theu的脸书账号直接发言并直播5个视频。此外,还有2个视频是郑巴图用手机录制并让芹氏Theu发言的。上述视频均含有歪曲事实、诽谤人民政府、捏造事实、造成民众混乱的内容。
根据文件、证据和案情,和平省人民法院审判庭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名,判处被告人芹氏玖、郑伯图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缓刑3年。
更重要的是,在被和平省人民法院判处8年监禁之前,芹氏Theu曾有两项前科。具体而言,2014年4月25日,芹氏Theu因“阻挠执行公务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5个月监禁;2016年11月30日,她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年零8个月监禁,且其犯罪记录尚未清除。此外,芹氏Theu还曾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定罪。
关于郑伯方(也是芹氏祐之子),2020年6月23日,河内市公安局安全侦查局根据2015年《越南刑法典》第117条,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名,对郑伯方(1985年出生,居住于河东郡阳内坊)提起公诉并执行逮捕令。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郑伯方制作、发布和传播内容虚假的视频和文章,在民众中制造混乱,目的是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目前,郑伯芳已被拘留,准备接受河内人民法院的审判(此前,郑伯芳一案原定于11月3日在河内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但因客观原因被推迟)。
那么,此次同样获得“越南人权网络”组织表彰的丁氏秋水和阮文德两位领导人又如何呢?
2021年1月20日,后江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丁氏秋水(1982年出生,住后江省)一案,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依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丁氏秋水目前正在服刑。
阮文德(1964年生,太平省人),2008年9月,因“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宣传罪”被公安部安全侦查局起诉并被暂时拘留。后被河内市高级人民上诉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2017年9月,阮文德再次被太平省公安局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起诉并被暂时拘留。 2018年9月,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阮文德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太平省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颠覆人民政府活动罪”判处阮文德有期徒刑13年,缓刑5年,违反了1999年《刑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
看到芹氏祐、郑伯芳、郑伯图、丁氏秋水、阮文德等诸多人士的“功绩”,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所宣传的所谓“2021年人权奖”的本质。这个“奖项”实际上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颁发给违法者和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士的,绝非该组织所宣传的颁发给“人权活动家”的。
尊敬“人权活动家”还是宣传反对者?
“越南人权奖”并非新鲜事物。每年,“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都会从越南“人权活动家”群体中选出一批实际上从事反党反国家活动的主体,进行“表彰”。
“越南人权网络”是由美国小西贡的越南人于2002年成立的组织,其宗旨是“鼓励、支持和争取越南的民主与人权”。自2002年以来,该组织已向50多名个人和4个组织授予了奖项。
获得“越南人权网络”嘉奖的个人包括:阮文海(博客作者Dieu Cay)、阮正杰、陈开青水、黎氏公仁、阮玉如琼、玖辉河武、谢风坦、范氏端庄……这些人大多因违反越南法律而被法院判处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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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越南人权奖”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为反对越南党和国家人士宣传的拙劣之举。图片:TL |
2020年,“越南人权网络”向阮南静和阮文和颁发了“越南人权奖”。这两位人权人士也经常从事反对越南国家的活动。2020年4月,阮南静因“制作、存储、传播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被越南高级人民上诉法院审判,并被判处11年监禁。与此同时,阮文和于2017年11月被河静省人民法院以“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罪名判处7年监禁,并被禁止离开居住地3年。
打着“人权”组织的幌子,向从事反对越南党和国家活动的人颁发“人权”奖,“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真实阴谋是什么?
不难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阴谋,即利用所谓的“人权奖”来提升组织的声誉,以“人权活动家”的名义,为反对派团体和从事反越南党和国家的活动团体进行宣传,从而宣扬意识形态,煽动反对这些团体的活动。此外,“越南人权网络”组织还想通过颁发“人权奖”来欺骗轻信的民众,以“自由撰稿人”、“人权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等不同名义,引诱他们参与反对越南党和国家的活动……
特别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通过“表彰”那些实际上是被逮捕和起诉的“人权活动家”,还想呼吁国际组织、人权组织和多国议员就“民主”和“人权”问题向越南发声施压,诬蔑越南违反“民主”和“人权”,贬低越南的声誉,从而干涉我国内政。这显然是极其危险和邪恶的阴谋和伎俩。
由此可见,所谓“2021年越南人权奖”的本质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一出拙劣的“老把戏”,是“旧戏翻版”。这显然是一出打着“人权奖”幌子,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反党反国家分子“颁奖”和“吹捧”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