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再次公布“2021年越南人权奖”评选结果。这究竟是如其宣传的那样,是对“人权活动家的表彰”,还是对违反越南法律人士的鼓励?
“人权活动家”获“表彰”的真相
11月23日,美国之音越南语网报道,“越南人权网络”组织11月20日公布了该组织评选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获奖者名单,分别是芹氏獒(Can Thi Theu)、郑伯芳(Trinh Ba Phuong)、郑伯图(Trinh Ba Tu,同一家族)、丁氏秋水(Dinh Thi Thu Thuy)和阮文德(Nguyen Van Tuc)。
“颁奖典礼”将于12月12日,即第73个国际人权日之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威斯敏斯特社区中心举行。
那么,Can Thi Theu、Trinh Ba Phuong、Trinh Ba Tu、Dinh Thi Thu Thuy、Nguyen Van Tu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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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Can Thi Theu 出席2021年5月5日的庭审。图片来源:越通社 |
2021年5月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依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靳氏玖(1962年出生)及其子郑巴图(1989年出生)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二人均居住在安水县玉良乡,罪名是“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
据案卷介绍,由于负面不满情绪,2020年1月9日至14日,郑巴图和芹氏Theu利用个人脸书账号直播了8个含有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视频。其中,郑巴图利用手机,通过个人脸书账号直接发言直播了1个视频;利用母亲芹氏Theu的脸书账号直接发言直播了5个视频。此外,郑巴图还利用手机录制了2个视频,向芹氏Theu讲话。以上视频均含有歪曲、诽谤人民政府、捏造的内容,造成民众混乱。
根据案件的证据和细节,和平省人民法院审判庭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名,判处被告人 Can Thi Theu 和 Trinh Ba Tu 各 8 年监禁,服满刑期后,将被判处 3 年缓刑。
更重要的是,在被和平省人民法院判处8年监禁之前,芹氏Theu曾有两项前科。具体来说,2014年4月25日,芹氏Theu因“阻挠执行公务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5个月监禁;2016年11月30日,她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年零8个月监禁,至今她的犯罪记录仍未清除。此外,芹氏Theu还曾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定罪。
关于郑伯方(也是芹氏祐之子),河内市公安侦查局于2020年6月23日对郑伯方(生于1985年,居住于河东郡阳内坊)提起公诉,并签发了逮捕令,暂时拘留他。他涉嫌犯有2015年《越南刑法》第117条规定的“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郑伯方制作、发布和传播了包含虚假内容的视频和文章,煽动民众,意图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目前,郑伯芳已被拘留,准备接受河内人民法院的审判(此前,郑伯芳一案原定于11月3日在河内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但因客观原因被推迟)。
那么,此次同样获得“越南人权网络”组织表彰的丁氏秋水和阮文德两位领导人又如何呢?
2021年1月20日,后江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丁氏秋水(1982年出生,居住于后江省)一案,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依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第1款,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丁氏秋水目前正在服刑。
阮文德(1964年生,太平省人),2008年9月,因“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名被公安部安全侦查局起诉并被临时拘留,后被河内高级人民上诉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 2017年9月,阮文德再次被太平省警方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起诉并被临时拘留。2018年9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太平省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根据1999年《刑法》第79条第1款,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判处阮文德有期徒刑13年,缓刑5年。
看到芹氏祐、郑伯芳、郑伯图、丁氏秋水、阮文德等诸多人士的“功绩”,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所宣传的所谓“2021年人权奖”的本质。这个“奖项”实际上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颁发给违法者和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士的,绝非该组织所宣传的颁发给“人权活动家”的。
表彰“人权活动家”还是宣传异见人士?
“越南人权奖”并非新鲜事物。每年,“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都会从越南“人权活动家”群体中选出一批实际上从事反党反政府活动的人士,给予“表彰”。
“越南人权网络”是由美国小西贡的越南人于2002年成立的组织,其宗旨是“鼓励、支持和争取越南的民主与人权”。自2002年以来,该组织已向50多名个人和4个组织颁发奖项。
获得“越南人权网络”表彰的个人包括:阮文海(博客作者Dieu Cay)、阮正杰、陈开青水、黎氏公仁、阮玉如琼、古辉河武、谢风坦、范氏端庄……这些人大多因违反越南法律而被法院判处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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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越南人权奖”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为反对越南党和国家人士宣传的拙劣之举。图片:TL |
2020年,“越南人权网络”向阮南静(Nguyen Nang Tinh)和阮文和(Nguyen Van Hoa)颁发了“越南人权奖”。这两位人士也经常从事反对越南国家的活动。2020年4月,阮南静因“制作、存储、传播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被越南高级人民上诉法院审判,并被判处11年监禁。与此同时,阮文和于2017年11月被河静省人民法院以“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罪名判处7年监禁,并被禁止离开居住地3年。
打着“人权”组织的旗号,向从事反对越南党和国家活动的人颁发“人权”奖,“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真实图谋是什么?
不难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阴谋,他们想利用所谓的“人权奖”来宣传自己的名声,将反对派、从事反越南党和反国家活动的人打上“人权活动家”的旗号,以此来宣传意识形态,煽动这些人从事颠覆活动。此外,“越南人权网络”还想通过颁发这些“奖项”来欺骗轻信的人,以“自由记者”、“人权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等各种幌子,引诱他们从事反越南党和反国家活动……
尤其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通过“表彰”那些实际上是被逮捕和起诉的“人权活动家”,还想呼吁国际组织、人权组织和多国议员就“民主”和“人权”问题对越南发声施压,诬蔑越南违反“民主”和“人权”,贬低越南的声誉,从而干涉我国内政。这显然是危险且极其邪恶的阴谋和伎俩。
由此可见,所谓“2021年越南人权奖”的本质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一出拙劣的闹剧,是“老调重弹”。这显然是一出打着“人权奖”旗号,为“表彰”和宣传“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反党反国家分子而搞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