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

阮山 November 28, 2021 15:27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再次公布“2021年越南人权奖”评选结果。这究竟是如其宣传的那样,是对“人权活动家的表彰”,还是对违反越南法律人士的鼓励?

“人权活动家”获“表彰”的真相

11月23日,美国之音越南语网报道,“越南人权网络”组织11月20日公布了该组织评选的“2021年越南人权奖”获奖者名单,分别是芹氏獒(Can Thi Theu)、郑伯芳(Trinh Ba Phuong)、郑伯图(Trinh Ba Tu,同一家族)、丁氏秋水(Dinh Thi Thu Thuy)和阮文德(Nguyen Van Tuc)。

“颁奖典礼”将于12月12日,即第73个国际人权日之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威斯敏斯特社区中心举行。

那么,Can Thi Theu、Trinh Ba Phuong、Trinh Ba Tu、Dinh Thi Thu Thuy、Nguyen Van Tu 是谁?

 Bị cáo Cấn Thị Thêu tại phiên tòa xét xử ngày 5/5/2021. (Ảnh: TTXVN)
被告人 Can Thi Theu 出席2021年5月5日的庭审。图片来源:越通社

2021年5月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依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靳氏玖(1962年出生)及其子郑巴图(1989年出生)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二人均居住在安水县玉良乡,罪名是“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

据案卷介绍,由于负面不满情绪,2020年1月9日至14日,郑巴图和芹氏Theu利用个人脸书账号直播了8个含有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视频。其中,郑巴图利用手机,通过个人脸书账号直接发言直播了1个视频;利用母亲芹氏Theu的脸书账号直接发言直播了5个视频。此外,郑巴图还利用手机录制了2个视频,向芹氏Theu讲话。以上视频均含有歪曲、诽谤人民政府、捏造的内容,造成民众混乱。

根据案件的证据和细节,和平省人民法院审判庭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名,判处被告人 Can Thi Theu 和 Trinh Ba Tu 各 8 年监禁,服满刑期后,将被判处 3 年缓刑。

更重要的是,在被和平省人民法院判处8年监禁之前,芹氏Theu曾有两项前科。具体来说,2014年4月25日,芹氏Theu因“阻挠执行公务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5个月监禁;2016年11月30日,她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河内人民法院判处1年零8个月监禁,至今她的犯罪记录仍未清除。此外,芹氏Theu还曾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定罪。

关于郑伯方(也是芹氏祐之子),河内市公安侦查局于2020年6月23日对郑伯方(生于1985年,居住于河东郡阳内坊)提起公诉,并签发了逮捕令,暂时拘留他。他涉嫌犯有2015年《越南刑法》第117条规定的“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郑伯方制作、发布和传播了包含虚假内容的视频和文章,煽动民众,意图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目前,郑伯芳已被拘留,准备接受河内人民法院的审判(此前,郑伯芳一案原定于11月3日在河内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但因客观原因被推迟)。

那么,此次同样获得“越南人权网络”组织表彰的丁氏秋水和阮文德两位领导人又如何呢?

2021年1月20日,后江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丁氏秋水(1982年出生,居住于后江省)一案,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依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第1款,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丁氏秋水目前正在服刑。

阮文德(1964年生,太平省人),2008年9月,因“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名被公安部安全侦查局起诉并被临时拘留,后被河内高级人民上诉法院以同一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 2017年9月,阮文德再次被太平省警方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起诉并被临时拘留。2018年9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太平省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根据1999年《刑法》第79条第1款,以“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罪判处阮文德有期徒刑13年,缓刑5年。

看到芹氏祐、郑伯芳、郑伯图、丁氏秋水、阮文德等诸多人士的“功绩”,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所宣传的所谓“2021年人权奖”的本质。这个“奖项”实际上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颁发给违法者和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士的,绝非该组织所宣传的颁发给“人权活动家”的。

表彰“人权活动家”还是宣传异见人士?

“越南人权奖”并非新鲜事物。每年,“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都会从越南“人权活动家”群体中选出一批实际上从事反党反政府活动的人士,给予“表彰”。

“越南人权网络”是由美国小西贡的越南人于2002年成立的组织,其宗旨是“鼓励、支持和争取越南的民主与人权”。自2002年以来,该组织已向50多名个人和4个组织颁发奖项。

获得“越南人权网络”表彰的个人包括:阮文海(博客作者Dieu Cay)、阮正杰、陈开青水、黎氏公仁、阮玉如琼、古辉河武、谢风坦、范氏端庄……这些人大多因违反越南法律而被法院判处不同刑期。

“Giải thưởng Nhân quyền Việt Nam 2021”  chỉ là một màn kịch vụng về của tổ chức “Mạng lưới Nhân quyền Việt Nam” khi cổ xúy cho những đối tượng chống Đảng, Nhà nước Việt Nam. (Ảnh: TL)
“2021年越南人权奖”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为反对越南党和国家人士宣传的拙劣之举。图片:TL

2020年,“越南人权网络”向阮南静(Nguyen Nang Tinh)和阮文和(Nguyen Van Hoa)颁发了“越南人权奖”。这两位人士也经常从事反对越南国家的活动。2020年4月,阮南静因“制作、存储、传播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被越南高级人民上诉法院审判,并被判处11年监禁。与此同时,阮文和于2017年11月被河静省人民法院以“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罪名判处7年监禁,并被禁止离开居住地3年。

打着“人权”组织的旗号,向从事反对越南党和国家活动的人颁发“人权”奖,“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真实图谋是什么?

不难看出“越南人权网络”组织的阴谋,他们想利用所谓的“人权奖”来宣传自己的名声,将反对派、从事反越南党和反国家活动的人打上“人权活动家”的旗号,以此来宣传意识形态,煽动这些人从事颠覆活动。此外,“越南人权网络”还想通过颁发这些“奖项”来欺骗轻信的人,以“自由记者”、“人权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等各种幌子,引诱他们从事反越南党和反国家活动……

尤其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通过“表彰”那些实际上是被逮捕和起诉的“人权活动家”,还想呼吁国际组织、人权组织和多国议员就“民主”和“人权”问题对越南发声施压,诬蔑越南违反“民主”和“人权”,贬低越南的声誉,从而干涉我国内政。这显然是危险且极其邪恶的阴谋和伎俩。

由此可见,所谓“2021年越南人权奖”的本质不过是“越南人权网络”组织一出拙劣的闹剧,是“老调重弹”。这显然是一出打着“人权奖”旗号,为“表彰”和宣传“越南人权网络”组织反党反国家分子而搞的闹剧。

据dangcongsan.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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