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FF暂停“清化梅西”并罚款河内足球俱乐部
越南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正式召开会议,就第五轮比赛中发生的突出事件做出裁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场球员黎国芳和河内足球俱乐部受到了处罚。
首先,越南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审查了绰号“清化梅西”的中场球员黎国芳的档案。在对阵胡志明市的比赛中,黎国芳对球员欧文欢存在不当行为。
据此,纪律委员会根据越南足球协会纪律条例第43条第1款规定,决定暂停FLC清化足球俱乐部球员黎国芳(19号)参加接下来的2场比赛(相当于直接出示1张红牌),原因是黎国芳在2017年2月11日于清化省清化体育场举行的第5场比赛中对胡志明市足球俱乐部球员区文欢(89号)犯规严重。
此外,在今天(2 月 15 日)上午的会议上,越南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发布了第 67/QD-LĐBĐVN 号决定,对河内足球俱乐部比赛组织者进行纪律处分。
据此,河内足球俱乐部比赛的组织者因允许观众在 2017 年 2 月 11 日在河内 Hang Day 体育场举行的第 5 轮河内足球俱乐部与岘港 SHB 足球俱乐部的比赛期间在体育场内点燃照明弹,违反了《越南足球协会纪律条例》第 68 条第 2 款,被罚款 2000 万越南盾。
据Bongdaplus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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