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失去了孝道!
(Baonghean) - 近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就荣市雄禄乡德寿村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及申请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是今年80多岁的S女士及其独子NQB先生……
这场庭审让在场的人深思。近三年来(自2012年4月起),老母亲孜孜不倦地到政府部门打官司,要求归还303.84平方米的土地。被告正是她唯一的儿子NQB先生。据S女士说,她的丈夫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于1967年去世。此后,她一直单身,抚养三个孩子。丧偶母亲和孤儿的处境极其悲惨。1979年,国家出台政策,收回她和孩子们居住的土地,用于建造一家建筑公司。她家在德荣村(现荣市兴禄乡7村)获得了一块新的土地。土地分得一个月后,S太太要求搬迁到另一块地,得到了兴禄乡人民委员会的批准。乡人民委员会同情她家的困难处境,修建了一栋三室感恩楼。S太太的两个女儿相继结婚,从此她就和儿子儿媳一起生活。2004年,荣市人民委员会给S太太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S太太把部分土地转让给了女儿和儿媳,矛盾由此而起,S太太和B先生夫妇母女关系破裂。后来有一天,在一次争吵中,B先生毁掉了财产,把S太太赶出了家门。目前,由于S太太年老身体不好,国家有政策要在她名下的土地上为她建造一座感恩屋,但B先生不同意,矛盾越来越激烈。
![]() |
插图:HT |
庭审中,B先生供述:此前,他家住在父亲留下的土地上。1979年,水上建筑公司征用了这块土地,国家补偿S女士另一块地。S女士只在补偿地上住了一小段时间,就把整块地卖给了别人,自己又回到收回的旧地上的亭子里独自居住。由于无处可住,B先生申请土地,并获得了国家目前有争议的这块地。据B先生说,他获得这块地至今已近10年,他家建起了坚固的房子,过着稳定持续的生活。所有土地记录和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如:土地清单、土地登记册、地块技术记录、确定地块边界的会议记录以及所有财务出资义务文件,都在他名下。因此,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归B先生所有。B先生对荣市人民委员会以S女士的名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一事毫不知情。直到S女士办理完手续,将自己家的土地割让给他人,并不断将B先生一家赶出家门,因为她以为这是自己的地块。S女士指控B先生毁坏了她的财产并将她赶出家门,这完全是捏造的。
荣市人民法院审查文件和证据后,作出第09/2014/DSST号一审判决,裁定驳回B夫妇撤销S女士名下土地使用权证的请求,并判令B夫妇返还303.84平方米土地给S女士。B夫妇不服荣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9月29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在上诉庭上同意荣市人民法院的意见,维持了一审判决。庭审结束时,儿子满脸怨恨地离开了礼堂,再也没有看母亲一眼。母亲虽然赢得了诉讼,但她憔悴的脸上仍然带着无法抚平的悲伤……
判决已下,但两人承受的最大损失,莫过于家庭关系的破裂。母亲辛勤劳作一生,牺牲个人幸福养育孩子,临终之际,却将自己的孩子告上法庭。而孩子,却仅仅因为三百多平方米的土地,背弃了母亲。虽然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寸土寸金”,但难道需要用一切,包括神圣的母爱,去争取吗?我想,随着社会的发展,衣食无忧在所难免。但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美好道德,尤其是家庭的孝道,是需要守护的。
阮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