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酒精浓度规定,义安省3名男子被罚款逾1亿越南盾
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呼吸酒精含量超过 0.4 毫克/升,义安省 3 名男子每人被罚款 3500 万越南盾。
2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青安签署了对NXT先生(生于1996年),居住于安城县同城乡,LHS先生(生于1973年),居住于演州县演城镇,TVH先生(生于1979年),居住于黄梅市琼禄乡的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

处罚决定书称,NXT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K-525.xx的汽车上路行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672毫克/升)。
LHS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A-746.xx的汽车上路行驶,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538毫克/升)。
TVH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A-969.xx的汽车上路行驶,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563毫克/升)。
据此,每起案件将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吊销驾驶证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