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反酒精和毒品浓度规定,义安省两名司机被罚款7000万越南盾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两起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一起酒后驾驶案件和一起吸毒案件。
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青安5月21日签署的决定,发现H.D.D先生(2000年出生,住黄梅市琼芳坊)驾驶牌照为37C-367.xx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519毫克/升)。

与此同时,NVH 先生(1988 年出生,居住于义山乡义丹县)驾驶一辆牌照为 37C-159.xx 的拖拉机,拉着一辆牌照为 37R-009.xx 的拖车在路上行驶,同时其体内有毒品(检测结果为毒品阳性)。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每人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23个月。此外,H.D.D先生还因无证驾驶被处以35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