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三周刊》因违反增刊广告规定被罚款 2500 万越南盾
信息通信部监察局刚刚决定对《青年日报》处以 250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原因是该报副刊《青年日报》和《青年日报》上的广告存在违规行为。
信息传媒部总监邓英俊刚刚签署了第 110 号决定,对《青年日报》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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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与生活》是《首都青年报》的增刊。 |
决定明确指出,违法行为是:对功能性食品“大佬”、“黄芪降血糖丸”、“富康丸”和“骨关节丸”等产品进行广告宣传,与国家主管部门2015年8月3日第411号《青年十诫》中确认的内容不符。
该行为违反了政府第158/2013号法令第70条第2款a点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广告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青年报》被罚款2500万越南盾。同时,该报必须依法更正广告信息。
据信息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