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行为的处理结论》?
中央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强调,秘书处的决议有助于人事工作制度化、严谨化、规范化。
在关于处理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违规行为的第71-KL/TW号结论中,中央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有关机关、单位领导加强对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监督,防止出现消极情绪。
对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工作的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要及时发现、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书记处还要求,对主管部门认定在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撤销录用决定;同时,对涉及该事项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党规国法处理。
2017年12月28日后招录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标准、条件、流程和程序的,撤销招录决定。
黄仲雄先生——中央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央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仲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秘书处的决议有助于人事工作有序、严格、符合规定和程序。
第71号结论是根据2017年12月28日中央政治局第43号结论通知实施的。长期以来,实践表明,由于多种原因,干部人事工作在条件、标准、流程、程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错误和不足,必须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特别是在处理涉及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录用违规问题上仍然存在困难、不足和不一致,包括已担任领导、管理职务或预计在2020-2025年任期党委任职的人员的案件。
因此,为确保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一致性和统一性,秘书处发布第71号结论,要求党委、党组织、有关机关、单位领导开展一系列工作,重点彻底处理已发现的违法案件。
黄仲雄表示:“第71号结论以及其他许多关于人事工作的文件旨在限制、克服和处理错误,确保人事工作公开、民主,符合标准、条件、流程和程序。特别是近年来,中央组织委员会已就包括第71号结论在内的许多关于人事工作的文件向政治局和书记处提出建议,以处理错误和不足之处。如果这项结论得到有效落实,人事工作必将更加完善,符合要求,特别是从2020年至2025年任期开始,人事工作将不再出现错误,人才引进将得到保障。”
谈及这一问题,前内政部副部长胜文福强调,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是革命胜利的决定性因素。选拔合格干部,必须经过招募、安排、使用、考核、规划、培训、培养、动员、轮换和任用等多个相互交织、连续的阶段。
但现实中也发生了很多令人痛心的事例,比如,多乐省女理发师利用姐姐的高中毕业证晋升为厅长,某省经济警察局局长使用假高中毕业证,为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亲属签署任命决定等等,都表明干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唐文福先生——前内政部副部长。
上述案件的发生,表明各级党委和机关的监督检查机制不严,使一些能力、素质、资质不合格的干部混入机关。一些地方,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得到严格贯彻,甚至被利用来为个人目的和目标提供正当性。
甚至有干部违规、受检举,甚至违法的情况,只有管理这些干部的党委才知道。从这个惨痛的现实出发,必须有办法预防、有措施打击,有依据地处理各级干部安排任用不规范、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问题。
胜文福表示,根据秘书处的结论及其他规定,各地方、机关、单位有条件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以及被介绍加入各级党委的干部进行素质审查。这有助于为新一届各级干部做好准备,使其达到既定的能力、素质和资格要求。
胜文福先生表示:“这也是一次检验各级党委推荐干部素质的机会。在筹备十三大召开前的各级党代会时,除了政治报告之外,建立一支确保党委质量标准和新时期要求的党委领导班子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