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部长为何拖延归还官房的程序?
前司法部长河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周一他将按照规定和期限完成归还官邸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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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部长河雄强。照片:Tien Phong |
据媒体报道,2017年3月22日,建设部副部长黎光雄签署了致函前司法部长河雄强先生的通知,内容是归还位于河内市纸桥郡安化新城区CT1-CT2公寓B座12层1203号公寓的公务住房。
根据该公告,Cuong先生已不再符合租用政府发放住房的条件,并要求根据现行住房法规将上述公寓移交给管理运营单位。
建设部代表确认,根据2014年《住房法》,公有住房不再具备出租资格、不再需要出租公有住房或者存在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撤销住房的情形的,应当自收到公有住房管理机构通知之日起90日内,将公有住房归还国家。
此外,政府总理于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2544/QĐ-TTg号决定规定:“……对于用于错误用途、供错误对象使用或已按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的公共住房,应100%收回”。因此,根据现行住房法的规定,河雄强先生有责任在2017年6月归还公共住房。
随后,原部长河雄强向建设部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将租赁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6月30日)或获得回购公务住房的权利。
“目前我不在河内,也没有收到建设部的任何回复。不过,昨天(6月16日)下午,我按照建设部的指示,主动联系了公共住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我已经预约了周一上午办理房屋归还手续。”这位前司法部长说道。
这位前部长还表示,他已写信表达意愿,但已准备好按规定归还官邸。“我仍然愿意按规定归还。我写信时,尊重接收信件的机构以及他们给我的答复。” 阮强先生分享道。
按照建设部指示管理和运营公共住房的西都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向 Tien Phong 确认说,Ha Hung Cuong 先生已经讨论并预约于周一过来处理公共住房的移交工作。
根据T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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