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会进行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重新调整?
居住在宜禄县的黎文安先生问道: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土地调整在哪些情况下进行?根据2024年土地法,土地使用权补偿和土地调整的方案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
第219条2024年土地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贡献、土地调整具体如下:
1. 土地使用权分配和土地调整,是指根据土地使用者的共识,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计划,对某一土地区域内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重新安排的方法。

2.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
a) 将农业用地集中用于生产;
b)实施改善和发展农村居民区、扩建和升级农村道路的项目;
c) 实施城市发展和美化项目;翻新、升级或重建公寓楼;扩建和升级城市道路。
3. 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的实施条件规定如下:
a) 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和城市规划;
b) 有一项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计划,该计划已由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土地使用者同意,并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针对本条第2款c项规定的情况),并经区人民委员会批准(针对本条第2款b项规定的情况)。
4. 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方案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 需要重新调整的区域的当前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贡献方;
b) 土地重新安排计划,必须显示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设计方案,以及土地使用者为建设技术基础设施工程和提供公共服务所贡献的土地面积比例;
c) 土地使用者在实施土地调整计划后将收回的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5. 对于由国家机关和组织管理的、且土地使用权已贡献的土地,土地用途应当按以下方式调整:
a) 用于在居民区建设和升级基础设施系统和公共服务;
b) 对按照本条款a项规定使用土地后剩余的土地面积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款项应用于项目实施。
6. 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必须由土地使用者群体自行实施,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与投资者合资或联合实施投资项目。

7. 省级和区级人民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a) 提供有关当前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建设规划;主管机关批准的与土地使用权贡献区和土地调整相关的城市规划的信息;
b) 根据批准的土地使用权贡献和土地调整计划,授予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
8. 政府应详细说明本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