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优先股购买案已过诉求期限。

December 7, 2011 14:32

12月6日下午,在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总部,省人民委员会常委、副主席黎春黛同志主持与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部分原领导、原职工就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优先股出售事宜举行座谈会。省监察厅、财政部、工贸厅代表出席。

(Baonghean)-12月6日下午,在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总部,省人民委员会常委、副主席黎春黛同志主持与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部分原领导、原职工就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优先股出售事宜举行座谈会。省监察厅、财政部、工贸厅代表出席。

会上,省督察代表汇报了综合督察组对代表义安电力建设公司274名根据第41号令辞职的干部职工的多名公民提出的以购买优先股权利为主要内容的请愿书的检查结果的结论。检查表明,干部职工的请愿书没有根据,因为该公司此前已下发有关股份化和员工制度的法律文件,但在义安电力建设公司公布有权购买优先股的员工名单时,274名员工并没有提出任何请愿书。督察组还核实,有48人没有购买全部股份,但仍获得30%的优先股价值,这一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此结论之前,员工们要求审查旧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流程,以确保在公司长期工作的人员的权益。

会议结束时,黎春黛同志肯定跨部门检查组依法公正开展工作。目前,针对工人提出的许多问题,投诉期限已过。他责成省总督察负责向义安电力建设股份公司追回414,612,612百万越南盾(已出售给工人的资本和尚未出售给工人的国有资本),上缴国库,等待省人民委员会处理;责成该公司管理革新委员会原主任阮文利先生负责向48名被错误收取30%优先股的个人追回45,841,000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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