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中市场收费上涨
光中市场商户向义安报社提交的请愿书称:从7月1日起……
光中市场经营户向乂安报社递交的诉状称,自7月1日潘功成先生中标后,光中市场收费一路飙升,其中有些商品以前每人次收费2000-3000越南盾,现在则涨到4000-5000越南盾,就连海鲜摊位收费也从15000越南盾涨到20000越南盾每人次。据民众反映,上述收费标准与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9月13日颁发的第91/2006/QD-UBND号决议相比过高,因为光中市场是三类临时市场,按规定收费标准不超过2000-9000越南盾每人次。
就此问题,我们了解到,2010年底前,光中市场的收费由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但当时的收费标准并不符合第91号决定,往往高出1000至4000越南盾。2011年1月,经调查,市场内小商贩数量较前几年大幅增加,光中坊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市场收费从每月2500万越南盾提高至4750万越南盾。同时,环境卫生公司也将环境费从每月2250万越南盾提高至3420万越南盾。
市场管理委员会声称,由于“收入不够支付开支”,收费过高。由于市场没有管理者,2011年1月至6月,光中坊人民委员会暂时管理该市场,并根据第91号决定征收该费用。但从7月1日起,招标成功后,成立了新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因此收费比6个月前有所提高。对于此次涨价的原因,光中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潘公清表示:不涨价是不可能的,因为以前光中市场管理委员会每月只需缴纳不到5000万越南盾。现在,仅招标费用每月就要缴纳6200万越南盾,再加上清洁费、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电费等近3300万越南盾……所以收费提高也是理所当然的。
简而言之,尽管面临增加收入的压力,但在提高价格之前,市场管理委员会应该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并制定合适的路线图供商家遵守。
对于外界质疑该坊是否组织了招标,迫使小商贩的市场费用增加的问题,光忠坊副主席黎德寿先生肯定道:“光忠市场的招标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人民议会会议上也讨论过很多次,但直到2010年11月12日荣市人民委员会才同意。关于起拍价,我们也做了很多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在市场做生意的家庭数量从大约500户迅速增加到800多户,所以收取的费用肯定会更高。该坊的招标不仅取决于投标金额,还取决于投标单位的保护和市场管理计划。事实上,有一个承包商的投标价格是7100万越南盾/月,但我们仍然将标书授予了Thanh先生,尽管他的报价只有6200万越南盾。”
借此次事件以及光中市场民众的请愿,我们调查了荣市其他一些市场,发现省人民委员会第91号决议规定的收费标准已不再适用。因此,鉴于此次事件,省人民委员会应尽快出台新的收费标准规定。因为如果继续沿用旧规定,该省每年将因市场收费而损失数十亿越南盾,尽管实际上民众仍会根据市场波动缴纳并严格遵守。
宋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