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检察院:55年的建设与发展
(Baonghean)——55年前的1960年7月26日,胡志明主席签署法令,颁布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标志着我国国家机关新型机构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诞生。在此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61年1月1日第1号决定,成立了乂安省人民检察院。经过55年的建设与发展,乂安省检察院一代代干部、检察员克服了各种困难和挑战,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的政治任务。
从建省初期物资匮乏,到战争时期的撤侨,既建设工业,又为抗美援朝作出贡献;从并入省后,为调整组织机构和业务结构做了大量工作,到分离省后,面临革新事业和当前司法改革的诸多挑战。经过15年的合并(1976-1991),义安省被分为两个省:义安省和河静省。在此期间,义安省人民检察院也进行了革新,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为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做出了有效贡献,加强了该地区的社会主义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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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越南荣军烈士纪念日(7月27日)68周年之际,检察机关官员向黄梅镇一位烈士的母亲赠送礼物。图片来源:VH |
在检查行政、经济和社会领域法律执行情况(一般检查工作)方面,在落实领域统一指导方面,乂安省两级人民检察院已在重点经济领域开展了数百次检查。通过检查工作,发现了许多具有共同性质的重大违法行为,许多部门和分支机构已向各级和各领域人民委员会提出许多抗议和建议,要求对违法者采取刑事措施、民事诉讼或行政处理;特别是向党委提交了许多报告,以加强对许多领域国家管理工作的指导。两级人民检察院已向各级和各领域人民委员会提出数百次抗议和建议,向党委提交了许多报告,以加强领导;发现500名违法者,提起43起案件和147名被告,要求对数百人进行行政处理;要求为国家追回数百亿越南盾。
在刑事工作方面,两级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配合公安机关、法院办理数万件刑事案件。重点破获典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努力预防和减少强奸、强奸儿童、毒品犯罪、抗拒执法、侵犯财产等犯罪等有上升趋势的犯罪。从源头抓起侦查监督工作,通过监督活动确保全面客观侦查,对人对罪。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两级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正确、全面、出色地履行本部门的职能任务,确保依法逮捕、暂予监外执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同时,他参与了法院审理的80%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为法院的案件准备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定期对警方的拘留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001年是该部门职能任务落实的重要调整之年。1992年《宪法》(修正)和2002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和司法活动监督权,不再行使行政、经济和社会领域法律执行监督权。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与全行业一道,深入学习、严格执行《关于转变乂安省人民检察院职能、任务和工作范围的法律》的规定。近年来,特别是在行使检察权和司法活动监督权方面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在刑事领域,两级人民检察院取得了许多“突破性”创新,有效落实了在侦查活动中强化检察责任、将检察工作与侦查活动相衔接的要求;重点采取措施防止对犯罪分子和罪犯的冤假错案。
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职能部门,有效开展审查工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指示刑事诉讼法和侦查警察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学习研究卷宗的意识和责任感,认真负责,坚决批准或不批准诉讼决定,确保人民检察院诉讼决定依据充分、合法有效。要配合诉讼机构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特别是复杂多变的案件、腐败案件以及党委交办的案件。要加强对重点案件和短案的认定,集中力量办结,及时对接当地形势和政治任务。要配合法院组织数百场经验交流会,开庭审理数千起流动案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因此,尽管每年办理近2800起刑事案件,却没有发生过一起冤假错案。
两级检察院积极主动、密切监督临时拘留、临时监禁以及民事和刑事判决的执行工作,及时对违法行为提出建议和提出抗议,要求相关部门纠正和解决,确保这些工作严格依法进行。监督民事、行政、商事和劳动案件的审理工作对两级检察院提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已发出数百份抗议书,并已获得上诉法院的批准。受理其管辖的申诉和控告以及监督司法活动申诉和控告处理的工作也得到了良好的开展。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于2014年11月24日由国会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省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宣传并认真落实党和国会的指示和决议。两级领导、干部和检察官继续努力完成并超额完成国会第37/QH13号决议和第63/QH13号决议提出的关于司法工作的四项基本目标和政治任务;其中,义安省检察院取得了许多突出成就,如:参与机构建设和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检察机关的作用和职责发生了许多明显变化;监督司法活动的工作得到加强;党建和行业建设工作有了诸多创新。这些都是重要成果,为该单位在下一阶段取得强劲发展创造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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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大会评选出2010-2015年度省人民检察院典型先进人物。 |
在有效履行职责任务的同时,义安省检察院始终注重建设一支符合“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精通法律、秉公办事、敢于担当、纪律严明、责任心强”要求的干部队伍,无愧于胡伯伯的教诲“检察干部必须:公正、正直、客观、谨慎、谦虚”。
截至目前,省人民检察院设有21个区级人民检察院单位和13个业务科室。全院共有职工336人,承办案件61件,其中,检察人员100%具有法学学士学位,16人具有法学硕士学位;45名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两级检察院设施比较完善,院部大楼宽敞坚固,建筑现代化,工作、生活设施比较齐全完善。工作人员的制度和生活日益进步和改善。
此外,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也是在信息宣传、参与立法、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多项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诸多突出成绩的单位。目前,该部门在省人民委员会信息门户网站上拥有自己的电子新闻页面,每年发布数百条新闻和文章,吸引数千万访客;已建成并运行良好省人民检察院与21个县级单位21个连接点的在线会议传输系统,使信息技术深入到两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管理和指导中。同时,根据分工任务,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川圹省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多项关于在两省边境地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在乂安省成功举办了“2012越南-老挝团结友好年”。
经过55年的建设发展,义安省人民检察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荣获党、国家和人民检察界授予的多项殊荣:2002年,荣获国家主席授予的三级独立勋章;2003年至2014年,省人民检察院连续12年被评为“优秀劳动集体”,其中4次荣获人民检察界竞赛旗,3次荣获政府竞赛旗,2015年荣获国家主席授予的二级独立勋章,对此我们深感荣幸和自豪。除上述荣誉称号外,还有许多集体和个人荣获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省人民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荣誉称号……
唐玉团
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