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韩国发表关于共同繁荣的联合声明
越韩同意加强合作,提高发展效率,扩大两国发展合作。
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邀请,韩国总统朴槿惠于9月7日至11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朴槿惠总统与国家主席张晋创举行会谈,会见越南国家总书记阮富仲、政府总理阮晋勇和国会主席阮生雄。
张晋创主席与朴槿惠总统就越韩关系、朝鲜半岛局势、地区和国际形势等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加强越韩面向共同繁荣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两国人民谋幸福。
国家主席张晋创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左)
一、对双边关系的评估
双方对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民间交流等各领域取得的显著发展表示满意。双方一致同意推动2009年建立的越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更多实质性发展,继续在双边及国际社会面临的问题上保持密切配合。
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实质性发展
2.1.加强政治安全合作:
2.1.1 双方同意努力定期组织高层会谈,以双边访问或多边会议期间接触的形式进行;进一步促进两国党、政府、国会之间的高层人员往来。
2.1.2 双方一致认为,2011年3月在河内、2013年8月在首尔举行的外交、安全、防务战略对话为增进两国理解和战略互信作出了贡献,同意继续定期举行该对话机制。
2.1.3 双方认为,2012年3月在河内举行的首次国防政策对话为双方就地区安全形势和两国防务合作活动交换意见提供了有益契机;同意通过将于2013年11月在首尔举行的第二次国防政策对话继续深化防务合作。
2.1.4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国防人员培训、国防工业、参与维和行动经验分享等领域合作,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
2.2 扩大经贸合作
2.2.1. 双方对2012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00亿美元的目标提前三年实现表示高兴。双方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双边贸易关系,努力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700亿美元的目标。韩方同意有必要促进越南产品对韩出口。双方同意积极探索并落实务实措施,推动双边贸易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2.2.2 双方一致同意,应在充分考虑两国发展水平差异的基础上,推动谈判朝着2014年签署高水平、全面自由贸易协定(VKFTA)的目标迈进。
2.2.3.越方高度评价韩国企业作为越南主要投资伙伴之一对越南的投资,韩国企业对越南的投资为促进越南工业化进程和出口增长作出了贡献;强调将积极努力改善投资经营环境,为韩国企业继续扩大对越投资创造条件。
越方欢迎韩国企业加大对越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配套产业、制造业等领域投资,希望这些投资有利于两国共同发展。双方同意继续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验分享,支持两国企业参与双方民间投资项目。
2.2.4 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在金融领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包括韩国金融企业的积极参与;欢迎签署关于在越南设立韩国金融监督院代表处的谅解备忘录;希望该代表处为加强两国未来金融合作基础发挥重要作用。
2.2.5.双方高度评价两国长期以来在劳工就业领域的密切合作,同意推进政策制定合作项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劳工就业领域的管理能力。双方认为,自2004年以来实施的就业许可计划为各自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意积极推动尽快恢复已于2012年到期的就业许可计划。
2.2.6.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相关部门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欢迎两国根据2011年达成的《关于在越南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发展的联合综合研究建议》(OJPP)于2013年6月启动在越南研究和开发核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双方认为,分享韩国在核电发展方面的经验和技术将有助于越南核工业的发展。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发展越南核电。
2.2.7 双方认识到,两国在工业工程配套产业研发、制造业技术人才培训、科技孵化器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正在蓬勃发展。双方认为,这些合作活动有助于促进两国共同发展。
2.2.8 双方欢迎越南工贸部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署关于在流通物流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相信该备忘录将加强两国在该领域企业支持和经验分享方面的合作。
2.2.9.双方同意配合并支持韩国企业参与越南南部地区荣桔油库项目、火电厂建设项目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双方欢迎清化省人民委员会与韩国电力公司签署关于推动宜山二号BOT火电厂项目实施的谅解备忘录。
2.2.10 双方同意加强在食品、农水产品生产流通、食品卫生安全及检疫等领域的合作。为此,双方同意推动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韩国农业、食品与农村事务部签署关于农业领域全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2.11双方同意加强在空间数据领域的合作。韩方承诺支持全国土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建设和推广。
2.2.12.为限制气候变化影响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损害,双方同意考虑推进越南中部地区防治荒漠化项目和越韩友好造林项目。
2.3. 发展合作
2.3.1.双方一致认为,发展合作有助于双边关系发展,同意加强合作,提高发展效率,扩大两国发展合作。双方同意共同努力,落实《釜山有效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和《越南伙伴关系文件》。
2.3.2.双方一致认为,科技发展对越南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在韩国国际合作署(KOICA)项目框架下设立越南科学技术研究院(V-KIST)的协议,并同意合作将该项目打造成为两国发展合作的成功典范。
2.3.3.双方同意积极推进“越南幸福计划”——效仿韩国新村运动模式,面向欠发达地区实施的综合性发展项目,旨在提高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加收入,奠定均衡发展基础,为越南发展进程和实现2020年建成现代化工业化国家的目标作出贡献。
2.3.4. 双方高度评价过去在越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并同意今后进一步推动两国在该领域的合作,特别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双方欢迎签署关于胡志明市三环路(新文至仁泽段)建设项目的谅解备忘录,该项目是首个使用EDCF资金的PPP项目,并同意为韩国企业参与该项目创造便利条件。
2.4. 社会和文化合作
2.4.1. 双方一致认为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至关重要。为此,双方同意继续推进语言培训、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领域合作,拓展公共外交领域合作。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青年——未来领袖——之间的交流。
2.4.2. 双方同意继续重视保护和保障目前在对方国家居住的两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意加大必要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使越韩多元文化家庭成为两国人民更加亲近的桥梁。双方同意努力推动早日完成《越韩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谈判。韩方将研究采取便利越南公民入境韩国的措施。
3. 扩大区域和国际合作
3.1.韩方对朝鲜核试验表示关切,明确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接受朝鲜拥有核武器。对此,双方一致认为,发展核武器威胁朝鲜半岛、东亚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双方呼吁朝鲜全面履行其国际义务和承诺,包括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2005年9月19日六方会谈共同声明,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越方欢迎朴槿惠总统为建设朝鲜半岛持久和平而提出的“朝鲜半岛信任进程”政策,并支持“东北亚和平合作倡议”,以促进亚洲地区的合作与信任建设。
3.2 双方同意在东盟与中日韩、东盟地区论坛、东亚峰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联合国等地区和国际论坛上密切合作。
3.3.双方肯定近年来东盟与韩国关系取得的发展,认为2010年东盟与韩国关系升级为加强务实合作作出了贡献。越南同意与韩国密切配合,于2014年在韩国成功举办东盟与韩国特别峰会,庆祝东盟与韩国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
3.4. 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加强湄公河与韩国在东盟共同体建设中的合作。为此,双方希望越南于2014年主办的第二届湄公河-韩国商务论坛将有助于加强两地区民间合作。双方同意继续在东盟共同体建设中开展合作,为缩小发展差距、加强互联互通做出贡献。
3.5 双方强调维护海上和平、稳定和航行自由的重要性,认为所有海上争端都应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以和平方式解决。
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访问对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作用。朴槿惠总统对越南的热情欢迎表示衷心感谢,并诚挚邀请张晋创主席在方便的时候访韩。张晋创主席对此表示诚挚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据 vov.vn-L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