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设立首个家庭和少年法庭
为确保人权与世界潮流接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将于4月启动家庭和少年法庭。
3月1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表示,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下属的家庭和未成年人法庭预计将于4月3日正式运行。胡志明市应做好一切准备,确保该专门法庭正常运转。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是全国首个试点运行该法庭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表示,根据201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省级和区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法院,要根据各该法院的审判实际,根据各该法院的法官、审查员、书记员的编制,提出方案,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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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HH |
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总结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专门法院指导意见的网上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法制与科学管理部副部长朱清光表示,这是新成立的保护和发展越南家庭的专门法院。
具体而言,保护、关爱和教育儿童,处理未成年罪犯;履行越南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的国际承诺。这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和创新运作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吴光先生表示,家庭和少年法庭有望成为一个儿童友好型法庭,有效、合理地解决家庭和婚姻案件。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院长翁氏春香表示,该院已为该专门法院的成立做好充分的设施和人力资源准备。试点完成后,将推广至区、县法院。
关于法院司法行政程序改革,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黄文雄补充道,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应用信息技术软件,用于接收、管理和控制案件结案,从输入到结案结果输出。因此,该软件可以检测出诸如逾期结案、权限错误、违规等错误,以便领导层能够提醒和督促结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所有收到的案卷、诉讼文书、作出的裁判文书均实现了条码化,解决了案卷、裁判文书、决定书、受理通知书、拘留令移送过程中的滞后问题,申诉、抗诉、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迅速、及时。
根据201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各省和直辖市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经济、劳动、家事和少年法院。区、镇和省辖市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包括刑事、民事、家事和少年法院以及行政法院。然而,迄今为止,家事和少年法院尚处于试点阶段。 |
据越南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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