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致力于维护东海的和平与稳定。

December 12, 2012 19:04

12月11日,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黎怀忠大使在第67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就“海洋法”议题发表重要讲话,纪念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



黎怀忠大使。 (来源:tintuc.vnn.vn)

黎怀忠大使表示,越南充分认识到海洋对保障全球粮食安全、维护世界各国经济繁荣和财富的重要性,支持联合国大会继续推动海洋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开发问题。

越南高度赞赏联合国大会各机构近期取得的成果和努力,鼓励大会审议并通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特别公开非正式工作组第五次会议(文件A/67/95)、联合国海洋事务公开非正式磋商进程第十三次会议(文件A/67/120)以及定期全球报告和评估包括社会经济领域在内的海洋环境状况特别工作组第三次会议(文件A/67/87)提出的各项建议。越南也高度赞赏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各机构所取得的成就。

黎怀忠大使表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建立公平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共同期盼,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他评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海洋宪法”,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了一套全面的法律框架,所有海洋活动都必须遵守,为维护和平稳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和养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海洋资源与环境奠定了重要基础。更重要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了解决海洋争端的全新机制,为缔约国和平解决分歧提供了有效途径,并平衡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黎怀忠大使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后,越南是于1982年4月30日签署该公约的107个国家之一。自1994年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来,越南一直努力履行《公约》,正如越南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执行情况报告》所述。该报告目前正作为第67届联合国大会第75条a款(海洋和海洋法)议程的正式文件分发。

2012年6月,越南国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结合越南的实际情况,通过了《越南海洋法》。这是越南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具体化为越南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法律努力,有助于完善越南海洋岛屿相关国家法律体系。《越南海洋法》为越南使用、管理和保护海域及资源奠定了基本法律基础。

黎怀忠大使强调,作为拥有3260公里东海海岸线的国家,越南十分重视维护东海的和平与稳定,包括确保海上安全,促进繁荣与友好合作,并遵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越南呼吁所有签署国及其他国家支持落实《东盟—中国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2012年东盟外长会关于东盟东海六点原则的声明。越南愿为早日签署“东海行为准则”作出努力,进一步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合作。


根据(TTXVN)-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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