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继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上抗议中国

June 14, 2014 15:43

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24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会议上,越南继续反对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深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呼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反对中国导致东海紧张局势的单方面行动。

Đại sứ Lê Hoài Trung dẫn đầu Đoàn Việt Nam tại hội nghị.
黎怀忠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越南代表团团长黎怀忠大使6月13日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海洋宪章”的地位和作用,是整个国际社会为建立合理、公正的国际法律秩序以规范海洋的利用、开发、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所作努力的结果。

黎怀忠大使指出,多年来,越南一直是《公约》积极、负责任的成员国,认真履行《公约》各项规定,努力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作出贡献。东海不仅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域外国家的运输和贸易也具有重要意义。

黎怀忠大使在会上介绍了东海“严重事态发展”,即中国非法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深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出动数百艘护航舰艇,包括军舰和飞机,冲撞越南民用船只并喷射水炮,甚至击沉了一艘载有10名渔民的越南渔船,当时该船正在越南专属经济区进行正常捕捞活动。

黎怀忠大使强调:“越南已通过各层级、各种渠道与中方进行了30多次接触,要求中方立即撤回钻井平台和护航船只,为对话创造良好环境。迄今为止,中方不仅未对越方要求和国际社会呼吁作出积极回应,反而继续犯下上述错误行径。”

值此之际,越南再次要求中方立即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和护航船只撤出越南海域,并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谈判或其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黎怀忠大使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国际社会对当前东海紧张局势的关注,并呼吁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继续关注东海局势,反对造成紧张局势的单方面行动,支持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以及根据国际法解决争端。

在讨论中,越南代表团再次肯定了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继续指出“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非法性;同时驳斥了中方在会议上提出的不正确和歪曲的观点。

在会议上,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也对东海复杂局势表示担忧,呼吁各方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通过和平方式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争端,同时要求各方认真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早日完成“东海行为准则”(COC)谈判。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4次缔约国会议于6月9日至13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公约》166个缔约国中有159个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约》设立的三个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2013年活动报告。

成员国还选举了国际海洋法法庭7名法官,任期为2014年至2021年,以及大陆架界限委员会1名成员。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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