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希望迫使 Nhat Cuong 公司偿还 2210 亿越南盾的走私款项。

范杜 June 4, 2021 15:19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上诉法院判令日强公司退还13名被告的2210亿越南盾的非法利润。

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5月25日发布的上诉决定,在一审中,河内市人民法院未能传唤代表,存在过失。一强公司作为具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人参与。

检察院表示,侦查过程和庭审讯问结果均认定,2210亿越南盾的走私非法利润已存入日强公司(Nhat Cuong Company)的基金。这笔资金由公司内部的EPR软件监控和管理。被告人,从日强公司副总经理到员工,均为受薪雇员,协助总经理裴光辉工作。他们并未从这笔非法利润中分得一杯羹。

目前,没有关于被告共同返还非法所得的规定,但原则上,任何非法所得或从非法利润中获益的人都必须将其返还,并没收并入国家预算。上诉书中指出:“河内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47条,责令被告共同返还2210亿越南盾的做法不恰当,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遂向上诉法院请求,将日强公司作为相关权利义务人参与诉讼。日强公司必须归还2210亿越南盾的走私非法所得,并将其没收并上缴国家预算,但不得强迫13名被告人犯罪。走私必须共同支付该金额。

Đại diện VKS tại tòa. Ảnh: Nam Anh.
人民检察院代表在法庭上。摄影:Nam Anh。

根据5月10日公布的一审判决,2014年至2019年5月,日强公司从多名外国业主处采购了2502份订单,共计254364件手机。该公司并未通过正规渠道进口手机,而是花费729亿越南盾,雇佣9条运输线路,将货物从香港非法运往越南。货物及运输费用总价值超过3万亿越南盾,获利超过2210亿越南盾。

Nhat Cuong的外贸活动没有发票,因此被视为走私。Huy还指示将大量数据输入内部监控软件,但未将其纳入税务报表,导致国家损失近300亿越南盾。

首席财务官阮宝玉是唯一因两项罪名被判处14年监禁的人。走私违反会计法规会造成严重后果。阮氏碧恒(总会计师)因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违反会计法规会造成严重后果。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判令两名被告 Ngoc 和 Hang 向国家预算支付近 300 亿越南盾,造成损失,其中 Ngoc 获得 160 亿越南盾,Hang 获得 130 多亿越南盾。

在犯罪集团走私最终,法院判处日强集团副总经理陈玉英13年有期徒刑,其余11人分别被判处4至9年有期徒刑。

民事部分,判决书指出,总经理裴光辉将非法所得合法化,并获利超过2210亿越南盾。但由于裴光辉在逃,法院判处13名被告有罪。走私必须共同偿还这笔非法所得。

具体而言,陈玉英支付了 690 亿越南盾,阮宝玉支付了 400 亿越南盾,农文禄支付了 100 亿越南盾,其余被告支付了 10 多亿越南盾至 100 亿越南盾。

Các bị cáo tại tòa. Ảnh: TTXVN.
被告在法庭上。图片:越通社。

审判团建议公安部侦查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迅速侦查并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特别是裴光辉。关于被控帮助日强将资金转移到海外的两家金店——位于河中街的禄发金店和位于行斗街的顺发金店——审判团建议继续调查,以免犯罪嫌疑人失踪。

就此案,河内市前主席阮德忠及其拥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妻子向公安部调查员请求获取有关调查方向的信息。阮德忠先生随后获得了有关此案的6份机密文件,并于2020年12月因该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窃取国家机密文件

2019年11月,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评估违法行为“严重且复杂”,对日强案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据vnexpress.net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人民检察院希望迫使 Nhat Cuong 公司偿还 2210 亿越南盾的走私款项。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